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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人民检察院宁乡市人民检察院电梯更新项目(包宁乡市人民检察院电梯更新项目)合同公告

宁乡市人民检察院宁乡市人民检察院电梯更新项目(包宁乡市人民检察院电梯更新项目)合同公告

信息类型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2
所属地区湖南省
采购人宁乡市人民检察院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信息来源湖南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宁乡市人民检察院宁乡市人民检察院电梯更新项目(包宁乡市人民检察院电梯更新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4月22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5]004945号-1
采购人(全称):宁乡市人民检察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长沙鑫鸿电梯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宁乡市人民检察院电梯更新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5]004945号
3、项目内容:宁乡市人民检察院电梯更新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胡海涛
6、联系电话:15111386696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336800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分两次付款,第一次付95%,剩余5%为质保金。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6年04月15日,完成日期:2026年05月30日。总日历天数:45天。
2、地点:宁乡市人民检察院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宁乡市人民检察院
验收方式:技术监督部门联合验收
验收标准:按特种设备验收标准验收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6-04-15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5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04月15日
合同订立地点:宁乡市人民检察院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严庄
委托代理人:胡海涛委托代理人:
电 话:15111386696电 话:13808455365
传 真:传 真:
地 址: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井湾子街道新韶东路308号致和苑红星·国际公馆二期(商业部分)10层1022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
帐 号:368180100100168852

附件信息: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IKadVq…(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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