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农村经营服务中心常宁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重新立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常宁市农村经营服务中心常宁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重新立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正文
常宁市农村经营服务中心常宁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重新立项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04月22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常财采计[2026]035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常宁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重新立项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15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中 “第五章采购内容与要求”格式自拟,现更正为:
(一)采购项目名称
常宁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年整县试点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重新立项
(二)项目背景
根据中央、省市的安排部署和常政发 [2026]3号文件精神,今年,我市全面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市试点工作。常宁市21个乡镇(街道,以下简称乡镇)346个村(社区)即白沙镇15个、柏坊镇20个、板桥镇20个、大堡乡15个、官岭镇19个、兰江乡20个、罗桥镇19个、庙前镇11个、培元街道3个、蓬塘乡19个、曲潭街道16个、泉峰街道3个、三角塘镇26个、水口山镇14个、塔山瑶族乡11个、洋泉镇33个、西岭镇17个、新河镇22个、烟洲镇17个、宜阳街道9个、荫田镇17个。前期整镇试点的胜桥镇,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
(三)服务范围、预算及服务内容
(一)服务范围、项目预算及标包划分
本次整市试点涉及 21个乡镇3 46 个(社区)(胜桥镇除外),数据技术服务涉及 191230 户、面积 1019153.16亩,需开展测绘技术服务的面积 288336.4亩,档案整理农户数 191230 户。拟分六个标段进行,其中,包 1(含牵头标):牵头负责标段之间地块接边、数据合库及全镇技术指导,配合业主方协调项目推进、过程检查、准备各级检查报告材料,负责庙前镇、罗桥镇、板桥镇、三角塘镇 4个乡镇76个村(社区)的土地延包工作,数据技术服务涉及 41435 户、 201961.81 亩,需开展测绘技术服务的面积 63472.54 亩,档案整理农户数 41435 户;包 2:负责水口山镇、柏坊镇、宜阳街道3个乡镇43个村(社区)的土地延包工作,数据技术服务涉及 30678 户、 145120.29 亩,需开展测绘技术服务的面积 49014.29 亩,档案整理农户数 41435 户,配合完成标段之间地块接边、数据合库、市级自查等工作;包 3:负责大堡乡、官岭镇、泉峰街道、新河镇4个乡镇(街道)59个村(社区)的土地延包工作,数据技术服务涉及 33282 户、 139604.99 亩,需开展测绘技术服务的面积 40678.37 亩,档案整理农户数 33282 户,配合完成标段之间地块接边、数据合库、市级自查等工作;包 4:负责白沙镇、西岭镇、荫田镇3个乡镇(街道)49个村(社区)的土地延包工作,数据技术服务涉及 25143 户、 189606.63 亩,需开展测绘技术服务的面积 49797.29 亩,档案整理农户数 25143 户,配合完成标段之间地块接边、数据合库、市级自查等工作;包 5:负责塔山瑶族乡、洋泉镇、曲潭街道、兰江乡4个乡镇(街道)80个村(社区)的土地延包工作,数据技术服务涉及 38188 户、 146717.35 亩,需开展测绘技术服务的面积 42357.77 亩,档案整理农户数 38188 户,配合完成标段之间地块接边、数据合库、市级自查等工作;包 6:负责烟洲镇、蓬塘乡、培元街道3个乡镇(街道)39个村(社区)的土地延包工作,数据技术服务涉及 22504 户、 196142.09 亩,需开展测绘技术服务的面积 43016.14 亩,档案整理农户数 22504 户,配合完成标段之间地块接边、数据合库、市级自查等工作。
(二)服务内容
1.数据技术服务
( 1)导出加工基础数据服务。从市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中导出农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基础数据,按照《湖南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范(试行)》(简称《工作规范》)要求,加工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摸底申请表》(简称《摸底申请表》)发放到村组,由村级逐户摸底核实农户成员、承包地块变化情况;开展摸底核实技术服务指导培训。
( 2)整合农户承包地信息公示数据技术服务。根据村组提交的《摸底表》录入承包农户人地变化信息(要求体现变化过程数据),并将农户承包地信息无变化的农户数据(含仅成员变化)与有变化(成员、地块)的农户数据(含测绘调查数据)予以整合,更新数据库,制作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简称《公示表》)发放到村组公示,逐户与农户核对确认;有纠错的农户《公示表》,收回交技术服务单位修改完善,再印发到村组与农户确认。
( 3)制定农户承包地信息公示结果归户表技术服务。技术服务单位将已完成的农户承包地信息公示结果数据加工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简称《归户表》)发放到村组,组织村组发包方和承包方农户签字确认。
( 4)其他相关技术服务。一是数据汇交技术服务。对标农业农村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规范》《调查规程》《编码规则》等技术要求,对各村组农户承包地数据进行汇交,整镇范围内村与村、组与组之间的地块应接边,确保接边后地块矢量数据无重叠,形成二轮延包调查变更数据库,以符合国家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数据导入技术准备。二是数据质检技术服务。完成农户承包地数据汇交以后,对标《数据库规范》与国家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系统技术要求,对汇交的农户承包地数据进行质检,以符合国家网签系统数据标准。三是合同网签技术服务。完成农户承包地数据汇交、质检之后,按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系统技术要求,批量创建农户土地承包合同网签账号,将数据加密(国家网签系统规定的加密规范)导入网签系统,确保发包方、承包方可通过网签系统开展在线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工作。其技术培训由业主方组织镇、村、组工作人员接受技术服务单位培训指导,确保培训到位。四是与不动产衔接技术服务。农户承包地数据从国家网签系统返回至省级平台,转省级不动产登记平台,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发证书后信息返回农业农村部门。期间,因技术服务单位原因出现农户承包地信息等有问题的,应由技术服务单位整改并完成。五是二轮延包试点其他相关技术服务。如标段之间地块接边、全镇数据合库等。六是以上相关技术服务的费用包含在数据技术服务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2.测绘技术服务
( 1)分类整理摸底核实数据服务。业主方组织镇、村、组工作人员将摸底核实后的《摸底申请表》予以分类整理,整理出农户承包信息无变化、有变化两类;将有地块有变化且需测绘的农户《申请摸底表》交由技术服务单位整理后形成测绘调查清单。这期间,村组延包工作小组根据摸底核实工作中农户反映的延包问题,制定公示延包方案(草案),按要求召开成员大会议决并报镇、市农业农村局审查。
( 2)比对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征地等数据服务。根据业主方从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如宅基地建房、征收征用减少耕地、农户分户地块分割等改变农户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信息的,开展对农户承包地已改变地块信息与未改变承包地块信息比对,制作农户承包地测绘调查数据改变情况对照表。
( 3)地块实地测绘技术服务。根据测绘调查清单,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村组配合技术服务单位开展实地调查测绘,形成权属、矢量等数据,并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增减挂钩、基本农田划定、宅基地垦复等形成的新增耕地、未确权登记颁证的耕地、农户自留地、菜园地、集体机动地等进行调查测绘,形成调查测绘结果报告。
( 4)将调查测绘报告内容分类成公示资料技术服务。根据二轮延包试点工作要求,将上述二轮延包调查测绘报告数据,分类成农户承包地数据公示清单、集体机动地数据公示清单,交由相关方整合成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地《公示表》。
数据技术服务以实测形式更精准,图解法也可以,必须现场指界到位。
3.档案技术服务
一是从国家网签系统导出的二轮延包试点农户 (承包方)承包地电子数据纳入档案管理范围。二是二轮延包试点农户(承包方)与国家网签承包地数据匹配的纸质档案及其扫描件数据纳入档案管理范围。三是发包方二轮延包试点实施工作资料扫描件数据纳入档案管理范围。四是省、市、常宁市、镇各级二轮延包试点工作文件资料及其扫描件纳入档案管理范围。五是省、市、常宁市、镇、村组二轮延包试点工作档案资料如档案目录、会议纪要、土地纠纷调处证明材料、测绘工作底图、工作汇报材料、工作底图及公示图等,均要按要求纳入档案管理范围,具体以省里文件要求为准。六是应该纳入档案管理范围的其他资料。七是验收指导管理服务。
(四)实施工作要求
1、前期准备。提前准备好表册和设备材料,并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配合采购单位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2、指导摸底调查。对乡镇村组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工作的培训、指导,由村组根据第二轮承包确权成果,对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承包方及家庭成员情况、农户承包地情况、集体非承包地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处理村组内部存在的争议,填写摸底表。
3、权属调查。技术单位根据摸底表中农户填写的变化信息,组织开展各类变化信息调查。调查范围包括:农户承包信息纠错变更、整户进城农户转让承包地、农户转让互换承包地、遗留问题、外嫁女承包地核定、农户消亡户承包地收回、农户承包地征收、无地少地农户新增承包地、非承包地(集体机动地等)变化,新增自留地与菜地确权等。技术单位按照摸底表或发包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记录、调查、测绘,形成相关权属调查数据。
4、成果公示。以发包方为单位输出调查信息公示表、公示图,并进行为期 15天的张榜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二轮延包工作小组核实情况属实的,修正公示结果再公示,直至无异议。
5、合同签订。根据公示结果修改各项数据,生成纸质或电子版《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组织网签。
6、质检与建库。对调查成果进行质检,完善数据库,生成数据汇交包,导入省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权信息应用平台,完成数据更新。
7、成果资料整理与归档。按照二轮延包资料归档要求,将成果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8、项目验收。配合完成项目成果验收工作。
(五)技术要求:
1、数据成果技术标准
(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 NY/T 2537-2014);
(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GB/T 35958-2018);
(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2539-2016);
(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质量标准。
2、技术指标
( 1)数学基础
坐标系统:采用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斯-克吕格投影,3°分带;
高程基准:采用 1985国家高程基准。
( 2)数据格式
矢量数据采用 Shape fi1le格式;
栅格数据采用 IMG或TIF格式;
属性表数据采用 Microsoft Office Access的mdb格式;
文字报告及表格数据采用 WORD、WPS、EXCEL、PDF格式;
图件成果及扫描资料采用 PDF或JPG格式;
元数据采用 XML格式。
( 3)计量单位
长度单位:采用米 (m),保留两位小数;
面积单位:采用平方米 (m2),保留两位小数;
面积统计汇总单位:采用公顷 (ha),保留两位小数,可将亩作为辅助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界址点坐标单位:采用米 (m),保留三位小数;
界址线边长单位:采用米 (m),保留两位小数。
(六)工期及验收:
1、工期要求
(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制定合理的技术服务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实施。
( 2)技术服务的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于2026年12月之前完成项目实施工作;自项目完成之日起,免费服务一年。
2、验收要求
供应商需接受主管部门对成果质量和工作进度的全程跟踪监督和检查,其生产的调查成果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验收。
(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 3)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由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
(七)成果要求:
1、调查成果
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摸底申请表;
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公示图;
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
④承包户户籍信息资料(新增或变更部分)等。
2、数据库成果
二轮延包汇交标准格式(符合农业农村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系统数据规范及相关技术要求)数据库成果。
3、档案成果
包括但不限于延包工作小组成立文件、试点工作方案、延包工作方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摸底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以及各级综合纸质档案等电子、纸质档案。
4、文字报告等材料
①试点工作方案;
②技术设计书;
③项目总结报告;
④技术总结报告;
⑤检查验收报告及记录。
(八)技术服务费付款方式:
1.技术服务费分四个阶段进行付款。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后,乙方进场 15 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 10 % ;完成成果公示,甲方支付乙方结算总金额的 40 % ;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甲方支付乙方结算总金额的 40 % 。一年免费运维服务到期后甲方支付乙方项目余款的 10 % 。(最终结算依据按实施服务数量据实结算)
2.付款凭正式税务发票(不计息支付),发票由乙方开具并承担税费。
(九)其他要求及说明:
1、项目实施时间及地点
( 1)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实施。
( 2)交付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差旅、食宿、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投标人需在分项报价时,根据本轮预计确权面积、共需测绘面积、档案户数、牵头数据技术服务(仅针对牵头包)等数据进行单价报价,后期结合投标单价以及实施服务数量进行结算。本项目各单价及上限值总价均不得超(其中牵头包数据技术服务费为响应报价),各上限值详见招标清单附件。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胡林
电话:17373106042
2、采购人
名称:常宁市农村经营服务中心
地址:宜阳街道青阳中路182号
联系人:白国志
邮编:421500
电话:18821925836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凯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132号金井综合大楼17楼1703-1704房
联系人:胡林、梁巨衡、谭露
邮编:410000
电话:17373106042
电子邮箱:2867616668@qq.com
附件信息: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t1GLQx…(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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