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环境空气质量精细化管控服务项目
洞口县环境空气质量精细化管控服务项目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洞口县环境空气质量精细化管控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国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洞口县方圆小区 1栋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 6 年 5 月 8 日 09 时 3 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洞口县环境空气质量精细化管控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洞口财采计 2026000060
3、采购项目代理编号: HNGF2026-DKCG003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预算: 1050000.00元,最高限价: 1050000.00元
( √ )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2 0%
6、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7、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8 、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9 、合同履行期限: 10个月
10 、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包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
| 1 | 洞口县环境空气质量精细化管控服务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1 项 | 1050000.00元 | 1050000.00元 | 技术 、 服务 要求和 合同条款 |
| 品目名称 | 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C07029900 |
1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明: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请于 202 6 年 4 月 2 2 日起至 202 6 年 4 月 2 9 日止,每日上午 08:30 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17:00 (北京时间 ) ,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在湖南国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洞口县方圆小区 1栋102室 )持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果法定代表人参加)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果授权委托人参加)、有效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磋商文件等资料。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 202 6 年 5 月 8 日 09 时 3 0 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202 6 年 5 月 8 日 09 时 3 0 分(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南国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洞口县方圆小区 1栋102室)
六、公告期限
1、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 24 〕 67 号 )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洞口分局
地址:洞口县文昌街道健民路 96号
联系人:康健
电话: 18890193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国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洞口县方圆小区 1栋102室
项目负责人:龙紫妍
电话: 13187282777/13327290527
电子邮箱: 2567488229@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健(采购人) /龙紫妍(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 18890193366 / 13187282777
附件 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身份证(正面) 复 印 件 | 身份证(反面) 复 印 件 |
注: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格式)
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与(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采购活动并获取磋商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 扫描件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 扫描件 |
| 法 定 代 表 人身份证 (反面) 扫描件 | 法 定 代 表 人身份证 (正面) 扫描件 |
注: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uxeUnO…(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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