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专线租赁(1.7G)服务
湖南省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专线租赁(1.7G)服务
公告正文
| 湖南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 | |||||
| 湖南省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专线租赁(1.7G)服务 | |||||
|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 公示日期:2026年04月22日 | |||||
| 采购人的湖南省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专线租赁(1.7G)服务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湖南省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专线租赁(1.7G)服务。 预算金额:¥ 1,740,000.00 | |||||
| 二、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 |||||
| 序号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 |
| 1 | C17010100-基础电信服务 | 湖南省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专线租赁(1.7G)服务 | 年 | 3 | 1,740,000.00 |
|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 |||||
| 1.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 |||||
| 2.地址:湖南省 长沙 雨花区 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二段429号 | |||||
|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为保障不同运营商的终端用户能有效高速访问电子政务外网承载的各类政务服务系统,需要在三大运营商的网络上均发布政务外网的应用。因此,政务外网需要同时使用三家运营商的互联网出口服务。现联通服务即将到期,需要继续采购联通的互联网出口服务。 2.互联网IP地址是应用系统的唯一身份标识,更换将引发域名解析、路由重配、系统适配、备案等大量改造,导致业务中断并增加出错风险。目前“一网通办”“湘办通”等平台已使用湖南联通提供的IP(从APNIC申请,全球唯一),其他运营商无法替代。 。 | |||||
|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 |||||
| 论证时间 | 2026-04-14 | ||||
| 论证地点 |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 ||||
| 论证意见 | 1. 项目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本项目为湖南省电子政务外网统一互联网出口专线租赁服务,现有链路配套 IP 地址已分配至省直厅局业务系统。客观上为保障不同运营商用户高速访问政务应用,政务外网需同步使用三大运营商出口服务,现联通专线即将到期,更换运营商将破坏现有多出口均衡架构,影响政务服务全网可用性。 2.IP 地址资源具有唯一绑定性。项目所用 IP 地址由湖南联通向 APNIC 申请,具有全球唯一性,其他运营商无法提供相同 IP 段服务。更换运营商会引发大量改造工作,易导致政务业务中断,影响系统连续性与安全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专家组一致认为: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法定条件,建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 ||||
| 专家成员名单 | |||||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
| 苏维 |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高工 | |||
| 刘洋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科技信息中心 | 高工 | |||
| 刘凌 | 天心区检察院 | 高工 | |||
| 六、公示期限:自2026-04-23至 2026-04-29止 ,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 |||||
| 七、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
| 1、采购人名称:湖南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 | |||||
| 地址:长沙市 | |||||
| 联系人:饶宇雄 | 联系电话:82210069 | ||||
| 2、监管部门名称: 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 | |||||
| 地址:长沙市城南西路一号 | 联系电话:85165284 | ||||
| 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xgfOO%…(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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