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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2024年机械(设备)租赁、渣土运输采购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长沙市雨花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2024年机械(设备)租赁、渣土运输采购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信息类型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0
所属地区湖南省
采购人长沙市雨花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信息来源湖南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YHCG-GK-202605270040-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雨花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采购人地址:香樟路592号

供应商(乙方): 长沙马达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街道新桥安置小区2-4栋30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2024年机械(设备)租赁、渣土运输采购项目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2024年机械(设备)租赁、渣土运输采购项目续签合同补充合同其他租赁服务同2024年机械(设备)租赁、渣土运输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项1170000
合计金额小写: 170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 壹拾柒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设备名称设备 参数租赁价格 ( 元 )进出场费 ( 元 )
铣刨机 摊钳机铣刨宽度 1000m ~ 2000mm 铣 刨 深度 0 m ~ 320mm 摊铺宽度 5000mm ~ 7500mm 摊铺厚 度 10mm ~ 300mm9000 元 / 台班1000 1000
6800 元 / 台班
5000 元 / 台班
双钢轮压路机振动轮直径 ≥1200mm 宽度 ≥2100mm 厚度 ≥27mm2500 元 / 台班1000
轮胎式压路机重型 ( 10 ~ 14 吨 )2400 元 / 台班1000
挖机 ( 大 )20 吨级的斗容量 ≥0.8 立 方米 6 吨级的斗容量 ≥0.3 立 方米 铲斗容量 ≥2.5m 额定载重 ≥5 吨300 元 / 小时600
炮机 ( 大 )400 元 / 小时600
挖机 ( 小 )200 元 / 小时600
炮机 ( 小 )280 元 / 小时600
装载机200 元 / 小时
滑移清扫机铲斗销最大高度 ≥2000mm 回转半径 ≥2000mm80 元 / 小时600
长臂挖机20 吨 18 米800 元 / 台班600
长臂挖机30 吨 24 米1100 元 / 台班1000
渣土运输车辆额定载重 ≥20 吨车内容量 ≥7m?550 元 / 车
标志标线普通标线48 元 /m?
凹凸标线120 元 /m?

* 以上所列金额均为含税价。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 乙方接到甲方电话通知时,必须按甲方要求安排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及时到达指定现场。

( 2 ) 乙方负责自行运输到甲方施工地点。

( 3 )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或减少租赁物供应量时,乙方不得拒绝。

( 4 ) 乙方为甲方提供性能良好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若提供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不能达到要求时,乙方应予更换。

( 5 ) 乙方操作人员应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管理要求。

( 6 ) 乙方操作人员应按机械(设备)、运输车辆操作规程操作,并确保乙方的设备操作人员具备操作证,做到人证合一。

( 7 )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 8 ) 乙方的食宿和车辆停放场地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 9 ) 乙方在施工期间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出于个人行为而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2.人员配置要求

乙方要保证甲方所需设备随叫随到。驾驶员、操作员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安排。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1) 乙方提供的渣土运输车合法证明文件(车辆登记证书发票或设备供应方的合作协议书)、相关设备须在有效期内。

( 2 ) 乙方须承担驾驶员、操作员的工资、交通费及车辆油费、车辆保险、车辆违章、维护维修等所有与车辆相关发生的费用

4.其他要求

无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2.付款方式:

1. 按实结算(以甲方现场发放的渣土运输单据作为结算依据)。

2. 付款人:长沙市雨花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国库集中支付)。

3. 付款方式:按时结算(按财政实际结算为准)。

4.乙方申请付款前,应开具与甲乙双方核算金额等额的合法正式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机械设备

(1) 机械(设备)工作时间以甲方现场签订为准,按实际工作时间或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的单价计算,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以每一季度付款周期进行支付。特殊情况下,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支付。

( 2 ) 机械设备(铣刨机、摊铺机、压路机)工作半天(及不足半天)按 0.5 个台班计,工作超过半天不足一天的按一个台班计。如因乙方设备故障导致误工,工作不达 8 小时则按半个台班计算或者不计台班。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误工,乙方不承担误工责任,甲方不以此为由扣除乙方的台班费。

( 3 ) 智能环保运输车( 7m3 )按合同单价结算,包含渣土运输,施工场内外和沿线道路保洁、文明施工、弃土费、保险、乙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 4 ) 标识标线严格按照《雨花市政设施维护中心交通标识标线恢复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租金按中标折扣率 99% 进行结算。

收款账户: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信支行(长沙马达环卫服务有限公司:810000401316000001)

3.预付款保函: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6-04 —— 2026-08-14

五、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① 租赁机械(设备)在租赁期内由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安排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的维修保养工作,做好设备故障排除、维修工作,使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② 机械(设备)的进出场费用、运输费用根据合同约定计入设备租赁费中,意外损坏丢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③ 机械(设备)运输车辆操作人员的食宿、工资由乙方承担。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根据长财采购〔 2016 〕 6 号文件 “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 ” 履约验收。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乙方提供的服务须与合同约定的服务清单、项目范围一致。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6)履约验收标准:

按质量要求进行验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无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甲乙双方知识产权归各自享有(如涉及)。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及时进行调整。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甲方义务:

① 因甲方原因造成机械(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但甲方的责任范围为保险理赔后的余额。

② 甲方不得强迫乙方操作人员违章或者超负荷作业。

③ 甲方对入场的乙方机械(设备)进行确认。甲方对机械(设备)的入场确认并不影响乙方对出租机械(设备)正常使用和安全性能所负的保证责任。

甲方权利:

1. 合同的变更

①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②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2. 合同的中止

①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②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投标人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履行。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乙方义务

① 为甲方提供性能良好的机械(设备)及渣土运输车辆。如提供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的,乙方应予以更换。因乙方租赁设备质量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② 设备及运输车辆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乙方操作人员应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③ 乙方操作人员应按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操作。因乙方操作原因导致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④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乙方以任何形式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权利:

1. 合同的变更

①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②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2. 合同的中止

①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②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投标人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履行。

3. 合同的终止

① 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② 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③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④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⑤ 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4. 合同转让和分包

①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② 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③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2)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除一方依法律或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无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合同中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 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 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 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 其他合同文件。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必要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经双方签订,盖章后方可生效。并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李最好法定代表人:王旺
委托代理人:彭超委托代理人:王旺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t3Y1fR…(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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