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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中介评估咨询机构集中采购第一标段合同公告

长沙市雨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中介评估咨询机构集中采购第一标段合同公告

信息类型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0
所属地区湖南省
采购人长沙市雨花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预算2.5万元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信息来源湖南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YHCG-CS-202604150009-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雨花区发展和改革局

采购人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机关大院2号楼B534

供应商(乙方): 北京新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昌平区安居路7号院5号楼6层61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2025年中介评估咨询机构集中采购第一标段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2025年中介评估咨询机构集中采购第一标段其他服务无项147500
合计金额小写: 475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 肆万柒仟伍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本合同为《2025年中介评估咨询机构集中采购第一标段(合同编号:YHCG-202506040047)》的补充合同。

2.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 (元)
12025年中介评估咨询机构集中采购第一标段其他服务无项147500
合计金额小写: 475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 肆万柒仟伍佰元整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审查编制依据是否正确,是否符合雨花区实际,是否合理运用各种原始资料提供的编制说明是否齐全;

(2)技术的可行性。合理评价设计技术方案,并进行比选和论证。

(3)经济的可行性。评价项目在实现区域经济发展目标、有效配置经济资源、增加供应、创造就业、改善环境、提高人民生活等方面的效益。

(4)安全生产的可行性。评价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计划,对各类危害做好防范措施,保证项目顺利执行;

(5)环境保护的可行性。是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能源节约和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法规、法律,对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要有专门论述

(6)其他根据内容来确定其他方面的可行性。

( 7)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审核颁发的工程咨询专业资信等级甲级证明;

2.人员配置要求

序号姓名职称 / 职业证书名称专业备注
1李志宏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工业与民用建筑项目负责人
咨询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建筑、市政公用工程
2侯晓春咨询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水利水电、农业、林业项目其他成员
3张滨咨询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冶金(含钢铁、有色)、其他(工程技术经济)项目其他成员
4杨春玲咨询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公路、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项目其他成员
5郝晓芳咨询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其他 ( 工程技术经济 )项目其他成员
6李馨咨询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农业、林业、水利水电项目其他成员
7杨玉枝咨询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机械(含智能造)、电子、信息工程 ( 含通信、广电、信息化 )项目其他成员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设备单位数量备注
打印机套3黑白打印机 1 套,彩色打印机 2 套
电脑台14笔记本电脑 2 台,台式笔记本 12 台
投影仪台1佳能投影仪
车辆台2
录音笔套1
激光笔支1
其余所需用品包括打印纸、订书机等相关办公用品

4.其他要求

4.1 考核和管理要求

4.1.1 政府类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评估服务

(1) 针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从项目建设必要性、需求分析合理性、技术路线可行性、方案设计完整性、建设内容重复性等方面对项目可研方案及投资估算开展评估工作。

(2) 服务单位应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能独立客观地完成相关咨询工作,对评估结果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 服务团队应配备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对评估咨询业务有充分了解,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4) 指派专人为工作联络人员,及时与采购人联系沟通,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5) 收到采购人委托后, 2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评审会。

(6) 按采购人要求,工作响应快速及时,高质量提交咨询报告。主动回避利益相关项目的评估咨询活动,对审查项目负有保密义务。

(7) 收到专家签字确认的评估报告后 2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评估报告。

(8) 对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应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未经采购人的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4.1.2 其他要求

(1) 服务时间:各项目实施时间,以采购人具体通知为准。

(2) 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人:长沙市雨花区发展和改革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4) 付款方式:中介机构完成服务期限内合同约定的可研评估最终报告,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取费率和计费方式,每季度据实结算一次。具体公式为:项目服务费 =实际服务的项数(每项中可能包含多个项目) × 中标单价。结算审批后,中介机构向采购人提出费用支付申请,采购人及时按照雨花区相关规定办理费用支付手续。

(5) 项目服务费含评审专家的劳务费用等项目服务中的一切费用。服务期限届满时,实际工作量与合同工作量不一致时根据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6) 中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中拟投入本项目项目团队的人员配置履约,如特殊原因不能履约的,应更换同级别其他技术人员,中标人应提交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确认同意后方可更换,如未履行,则按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7) 因采购人无法准确预计项目实际工作量及服务期内每一项所包含的具体项目数量,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风险,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供应商报价时应考虑到各个项目所需咨询服务、项目实施科研人员等所需各项费用,如一旦中标,在各个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2.付款方式:

说明: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中介机构向甲方提出费用支付申请,甲方及时按照雨花区相关规定办理费用支付手续,服务费以转账方式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收款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延庆妫水北街支行(北京新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0200269609200081806)

3.预付款保函:否

/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4-30 —— 2026-05-10

五、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内容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内容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内容执行

(6)履约验收标准:

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内容执行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内容执行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归甲方所有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应依法、独立、公正地进行评估/评审,安排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人员具体实施,保证咨询成果的高质量,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乙方对所出具的咨询成果以及因侵权造成他方的损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其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否则,甲方不予支付服务费。

6.乙方应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取的资料、信息采取保密措施,且仅能用于完成咨询成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外披露或另作他用。保密期限为十年,不因本合同的解除而终止。

7.咨询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8.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在甲方网站进行公示。

9.在咨询过程中如出现任何可能影响咨询服务的事项,乙方应向甲方书面汇报。

10.如甲方出具验收合格的书面意见,不能视为免除乙方对咨询成果存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如存在缺陷的,乙方应免费予以修正和完善。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7.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乙方违反保密约定的,由乙方按服务费总金额的 3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

4、乙方应按照投标文件中拟投入本项目项目团队的人员配置履约,如特殊原因不能履约的,应更换同级别其他技术人员,中标人应提交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确认同意后方可更换,如未履行,则按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工作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服务费,但乙方存在违约行为致使甲方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除外。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应立即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有效方式通知对方,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各自承担自身损失,双方均不负赔偿责任。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计费单价

项目名称分项名称单位数量计价说明单价报价
2025年中介评估咨询机构集中采购第一标段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评估服务个据实1亿元以下项目, 最高限价 2.5万元/个2.35万元/个
1亿元以上项目, 限价 2.8万元/个2.65万元/个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合同分包形式中标(成交),联合体成员/合同分包方为:无

5.本合同与双方线下签订的《2025年中介评估机构集中采购第一标段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评估服务-补充协议》如有冲突,以线下纸质档合同为准。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肖英法定代表人:胡京岩
委托代理人:张国庆委托代理人:胡京岩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jXwoM7…(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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