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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执法行动专业劳务服务和专业特种设备施工作业外包项目标段二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长沙市望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执法行动专业劳务服务和专业特种设备施工作业外包项目标段二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信息类型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2
所属地区湖南省
采购人长沙市望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所属行业教育培训
信息来源湖南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WCCG-GK-202603200010-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望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雷锋东路52号

供应商(乙方): 长沙辰午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茶亭镇西湖寺村老卜子组35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城市管理执法行动专业劳务服务和专业特种设备施工作业外包项目标段二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城市管理执法行动专业劳务服务和专业特种设备施工作业外包其他服务详见招投标文件年1950000
合计金额小写: 950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 玖拾伍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本合同金额按:

序号分项名称单位单价(元)备注
1大挖掘机(斗容量 1立方米及1立方米 以上)元 /台 班2122.68此价含机上人工及油耗
2小挖掘机(斗容量 1立方米及1立方米 以下)元 /台 班1198.52此价含机上人工及油耗
3大型炮机元 /台 班3032.40大挖机改装(加炮头)、此 价含机上人工及油耗
4小型炮机元 /台 班2123.58小挖机改装(加炮头)、此 价含机上人工及油耗
5手风镐(含操作人工)元 /台 班267.14此价含机上人工及油耗
6功率 10KW汽油发电机元 /台 班210.28此价含油耗及人员护机维护 费用等
7货车(搬家公司常规用车)元 /台 班483.74此价含机上人工及油耗
8机动翻斗车(自卸汽车 12t)元 /台 班1156.10此价含机上人工及油耗
98t汽车式起重机元 /台 班962.07此价含机上人工及油耗
1012t汽车式起重机元 /台 班1128.13此价含机上人工及油耗
1120t汽车式起重机元 /台 班1433.17此价含机上人工及油耗
1240t汽车式起重机元 /台 班2361.84此价含机上人工及油耗
13氧割设备(含工具车)元 /台 班388.08含耗材(氧气、乙炔等)每套租赁费按每天开机作业 8 小时计取(不含技术工)
14柴油风炮机(含操作工)元 /台 班1083.00需按市场价位的对等劳动强 度标准及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15小型手扶拖拉机(含司机)元 /台 班361.00需按市场价位的对等劳动强 度标准及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16施救车(含司机)元 /台 班902.50需按市场价位的对等劳动强 度标准及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178T洒水车(含司机)元 /台 班583.02需按市场价位的对等劳动强 度标准及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1812T洒水车(含司机)元 /台 班874.52需按市场价位的对等劳动强 度标准及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1950装载机(含司机)元 /台 班1765.29需按市场价位的对等劳动强 度标准及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20工具车(含司机)元 /台 班389.88需按市场价位的对等劳动强 度标准及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21大挖机进出场费元 /台 班722.00此价含机上人工及油耗(不 再另计出场费)
22小挖机进出场费元 /台 班722.00此价含机上人工及油耗(不 再另计出场费)
23技术工(氧割工)工日252.70需按市场价位的对等劳动强 度标准及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24技术工(电工)工日252.70需按市场价位的对等劳动强 度标准及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25杂工(技术工种之外的计日 工)工日180.50需按市场价位的对等劳动强 度标准及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2、具体结算依据甲、乙双方认可的实际、有效的签证工程量,按实结算。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1、服务质量要求:

碑,树立城管便民新形象;

1.2 定期对所在地进行巡查,确保区域市容秩序良好;

1.3 发生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参与处置行动,并确保自身人员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1.4接到服务要求信息,迅速赶到现场配合执法部门参与处置。

2、服务基本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拥有一支素质良好的施工队伍。有一套完整的施工运作方法和严格的操作规程,制定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质量标准。应对突发事件能够调派 20 人以上处突队员,确保 30 分钟以内赶赴现场,听从采购人指挥,协助做好相关执法行动。

2.2 投标人所提供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着装统一,整洁,举止文明,

动作规范,形象良好。

2.3 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态度不好,工作能力差的队员。

2.4 制定培训方案,不断提高队员的素质,要求经常对队员进行岗位培训,同时对队员的工作进行考核,提高工作质量。

2.5 采购人不提供投标人施工人员的办公地点住宿地,一切费用开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6 投标人须自负所有施工人员财物与人身安全责任,招标人不负任何法律与经济上的责任。

2.人员配置要求

人员配置要求

1、人员素质要求:

1.1 身体条件:男性,身高原则在165cm 以上,年龄 18~55 岁之间,身体健康。

1.2 素质要求: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2、人员管理要求:

2.1 施工人员应服从长沙市望城区城市管理局及投标人的双重管理。施工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规章制度,服从根据工作需要做出的统一安排调配,遇紧急突发事件发

生,必须积极作为。长沙市望城区城市管理局对施工人员进行管理,对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提出批评、教育及经济处罚,屡教不改者,长沙市望城区城市管理局有权随时提出更换施工人员。

2.2 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劳务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具有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件、无不良行为记录、持证上岗。

3、人员数量要求:

根据采购方的实际需要安排,但要确保至少 20 人随时待命,所有人员都必须购买意外保险。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1.1中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机械设备来源合法可靠,性能良好且出厂时间不超过 4年。中标人须为所提供的机械设备购买相应保险。

2.2采购人不承担中标人所派出的设备所产生的任何安全与经济责任 (如丢失或被偷(盗)和损坏等 ),其设备停放施工现场的相关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4.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1、安全施工

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施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给乙方和第三人造成的财产损失及人身伤亡所产生的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按实结算

2.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1、工程款支付:签订合同后,根据考核标准,甲方现场签证数据和乙方成交单价,每半年结算一次。 (考核标准在签订合同时由甲方提供)。

2、工程结算时,凭乙方在望城区开具的完税发票付款,税费由乙方承担。

3、所有工程款均采用转账方式支付。

收款账户: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寺支行(长沙辰午劳务工程有限公司:82010100002679305)

3.预付款保函:否

/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3-28 —— 2027-03-27

五、服务地点

长沙市望城区行政区域内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

(6)履约验收标准:

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 2024〕5号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乙方需要做出更改。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组织乙方明确目标任务。

5、及时办理资料签证及变更签证。

6、做好与本工程相关的协调工作。

7、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具备付款条件的承包工程款。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之前,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

5、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精心施工,确保进度和安全生产。乙方在签约前已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现场的一切情况和甲方的要求,进场后不得提出单价调整等要求。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循甲方现行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 ,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 ,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国家要求。

7、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施工人员到位后 ,接受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 ,乙方如违反规定或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费用和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予以相应扣除,不足部分 ,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8、承担本合同工程内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如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9、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做好周边管线保护,如有损坏,无条件恢复。

10、负责现场施工组织及管理工作,并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正确指挥。

11、负责协调处理好上级有关部门和地方周边关系。

12、负责已完成区域的保洁。

13、负责做好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1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15、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并为所有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

1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的本合同工程转包和分包。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支付工程款,由甲方按所欠工程款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4、若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需要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

5、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若乙方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5000 元,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如甲方的损失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对于不足部分,乙方应另行赔偿。

6、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不得肢解分包,更不得转包。专业分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主体部分必须由乙方自行施工不得分包。如有未经甲方批准的第三方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分包人施工的工程,并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提请长沙市望城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安全施工

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施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给乙方和第三人造成的财产损失及人身伤亡所产生的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其它

1、本合同的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协议,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指定郭帅为合同履行时的授权代表,联系电话为: 18684861112 ,乙方指定通讯联系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茶亭镇西湖寺村老卜子组 35 号。被授权人于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实施的行为均视为乙方行为。乙方变更前述授权代表时,应提前 3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协议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易涛法定代表人:胡妙
委托代理人:杨铁波委托代理人:胡妙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SaeNeH…(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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