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情报指挥中心视频会商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情报指挥中心视频会商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正文
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情报指挥中心视频会商设备项目磋商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04月24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郴财采计[2026]0048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情报指挥中心视频会商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15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6年04月27日 09:30
延期开标时间: 2026年04月30日 10:3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情报指挥中心视频会商设备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郴财采计[2026]0048号?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4月15日
二、更正内容:
1、原第一章磋商邀请公告中第四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现更正为: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2、原第二章磋商须知第9.2款”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应同时在招标公告中注明)。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2)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报价扣除比例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报价扣除比例为/%。
现更正为: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应同时在招标公告中注明)。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10 %。
(2)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报价扣除比例为10%。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报价扣除比例为10%。
3、原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3款”最后报价调整”
政府采购支持小企业发展(货物类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应同时满足小微企业的条件):小型或微型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评审时,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分。
现更正为:
政府采购支持小企业发展(货物类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应同时满足小微企业的条件):小型或微型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10%;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评审时,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分。
4、原第三章资格审查、评审办法及标准第二节“评审前附表”:
价格评审优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如提供有小微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响应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 ”,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 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工程项目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 / 。
现更正为: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如提供有小微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响应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 ”,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 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工程项目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 10 %。
5、原第三章资格审查、评审办法及标准第三节“评审方法及标准表”:
“投标人报价”处增加:
价格评审优惠: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原开标时间:2026年4月27日9:30分
现更正为:
开标时间:2026年5月6日9:30分(开标室2)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调整和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
地址:郴州市南岭大道883号
联系人:张警官
电话:0735-2162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公司名称:湖南洁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福郴大厦3单元7楼
联系人:艾莉
电话:13337357707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艾莉
电话:13337357707
2、采购人
名称: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
地址:郴州市南岭大道883号
联系人:张警官
邮编:423000
电话:2162005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洁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福郴大厦3单元7楼
联系人:艾莉
邮编:423000
电话:13337357707
电子邮箱:393355898@qq.com
附件信息:
承诺函.png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vxxUCk…(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