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标了全国招标采购信息一站式聚合平台

湖南城市学院体育教学中心室外附属篮球场维修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南城市学院体育教学中心室外附属篮球场维修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8
所属地区湖南省
采购人湖南城市学院
所属行业教育培训
信息来源湖南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湖南城市学院体育教学中心室外附属篮球场维修项目磋商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04月28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6]00061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体育教学中心室外附属篮球场维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16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6年04月30日 09:30

延期开标时间: 2026年05月11日 09:3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 、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 第三部分 “ 专用合同条款 ” 1.9.3 计价办法

因招标工程量出现错算、漏算及因设计变更造成实际工程量超过或少于原招标工程量 ±10%(含10%)的,其综合单价按投标单价执行;超过±10%以上部分的,应按招标文件约定的组价方式重新组价,且承包人投标报价时的优惠比例保持不变即:按湘建价〔 2020〕56号《关于印发2020〈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22〕146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2022年度第一期)〉的通知》、湘建价〔2020〕46号《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机械费调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执行。人工费基于《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25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的通知》(湘建价建〔2025〕18号)进行预算编制,结算时不予调整,且承包人投标报价时的优惠比例保持不变。新增材料价格按施工同期《益阳建设造价》的预算价执行,没有预算价的由各方共同询价后确定。承包人投标报价时的优惠比例保持不变(经监理单位、发包人共同签认的材料市场价格不再优惠)。最终按湖南省财政厅相关政策执行。优惠比例为 {招标控制价(扣除不可预见费、暂列金、暂估工程及材料暂估价)-投标价(扣除不可预见费、暂列金、暂估工程及材料暂估价)}/招标控制价(扣除不可预见费、暂列金、暂估工程及材料暂估价)*100%。

现修改为:

因招标工程量出现错算、漏算及因设计变更造成实际工程量超过或少于原招标工程量 ±10%(含10%)的,其综合单价按投标单价执行;超过±10%以上部分的,应按招标文件约定的组价方式重新组价,且承包人投标报价时的优惠比例保持不变即: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及配套工程量计算标准的通知(湘建科函[ 2025]150号)、2025年《湖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等文件执行。人工费基于《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25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的通知》(湘建价建〔2025〕18号)进行预算编制,结算时不予调整,且承包人投标报价时的优惠比例保持不变。材料价格采用 2025年第10期《益阳建设造价》发布的材料预算价格及市场价格。新增材料价格按施工同期《益阳建设造价》的预算价执行,没有预算价的由各方共同询价后确定。承包人投标报价时的优惠比例保持不变(经监理单位、发包人共同签认的材料市场价格不再优惠)。最终按湖南省财政厅相关政策执行。优惠比例为{招标控制价(扣除不可预见费、暂列金、暂估工程及材料暂估价)-投标价(扣除不可预见费、暂列金、暂估工程及材料暂估价)}/招标控制价(扣除不可预见费、暂列金、暂估工程及材料暂估价)*100%。

2 、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三部分 “ 专用合同条款 ” 10.变更、 10.2变更估价( 2 )因招标工程量出现错算、漏算及因设计变更造成实际工程量超过或少于原招标工程量 ±10%以上部分的,应按招标文件约定的组价方式重新组价,且承包人投标报价时的优惠比例保持不变 ,即: 按湘建价〔 2020〕56号《关于印发2020〈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22〕146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2022年度第一期)〉的通知》、湘建价〔2020〕46号《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机械费调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执行。人工费基于《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25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的通知》(湘建价建〔2025〕18号)进行预算编制,结算时不予调整,且承包人投标报价时的优惠比例保持不变。新增材料价格按施工同期《益阳建设造价》的预算价执行,没有预算价的由各方共同询价后确定。承包人投标报价时的优惠比例保持不变(经监理单位、发包人共同签认的材料市场价格不再优惠)。最终按湖南省财政厅相关政策执行。优惠比例为 {招标控制价(扣除不可预见费、暂列金、暂估工程及材料暂估价)-投标价(扣除不可预见费、暂列金、暂估工程及材料暂估价)}/招标控制价(扣除不可预见费、暂列金、暂估工程及材料暂估价)*100%。

现修改为:( 2 )因招标工程量出现错算、漏算及因设计变更造成实际工程量超过或少于原招标工程量 ±10%以上部分的,应按招标文件约定的组价方式重新组价,且承包人投标报价时的优惠比例保持不变 ,即: 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及配套工程量计算标准的通知(湘建科函[ 2025]150号)、2025年《湖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等文件执行。人工费基于《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25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的通知》(湘建价建〔2025〕18号)进行预算编制,结算时不予调整,且承包人投标报价时的优惠比例保持不变。材料价格采用2025年第10期《益阳建设造价》发布的材料预算价格及市场价格。新增材料价格按施工同期《益阳建设造价》的预算价执行,没有预算价的由各方共同询价后确定。承包人投标报价时的优惠比例保持不变(经监理单位、发包人共同签认的材料市场价格不再优惠)。最终按湖南省财政厅相关政策执行。优惠比例为 {招标控制价(扣除不可预见费、暂列金、暂估工程及材料暂估价)-投标价(扣除不可预见费、暂列金、暂估工程及材料暂估价)}/招标控制价(扣除不可预见费、暂列金、暂估工程及材料暂估价)*100%。

3、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三部分 “ 专用合同条款 ”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②本工程按湘建价〔2020〕56号《关于印发2020〈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22〕146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2022年度第一期)〉的通知》、湘建价〔2020〕46号《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机械费调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执行。人工费基于《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25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的通知》(湘建价建〔2025〕18号)进行预算编制,结算时不予调整,且承包人投标报价时的优惠比例保持不变。新增材料价格按施工同期《益阳建设造价》的预算价执行,没有预算价的由各方共同询价后确定。承包人投标报价时的优惠比例保持不变(经监理单位、发包人共同签认的材料市场价格不再优惠)。最终按湖南省财政厅相关政策执行。优惠比例为 {招标控制价(扣除不可预见费、暂列金、暂估工程及材料暂估价)-投标价(扣除不可预见费、暂列金、暂估工程及材料暂估价)}/招标控制价(扣除不可预见费、暂列金、暂估工程及材料暂估价)*100%。

现修改为: ②本工程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及配套工程量计算标准的通知(湘建科函[2025]150号)、2025年《湖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等文件执行。人工费基于《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25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的通知》(湘建价建〔2025〕18号)进行预算编制,结算时不予调整,且承包人投标报价时的优惠比例保持不变。材料价格采用2025年第10期《益阳建设造价》发布的材料预算价格及市场价格。新增材料价格按施工同期《益阳建设造价》的预算价执行,没有预算价的由各方共同询价后确定。承包人投标报价时的优惠比例保持不变(经监理单位、发包人共同签认的材料市场价格不再优惠)。最终按湖南省财政厅相关政策执行。优惠比例为 {招标控制价(扣除不可预见费、暂列金、暂估工程及材料暂估价)-投标价(扣除不可预见费、暂列金、暂估工程及材料暂估价)}/招标控制价(扣除不可预见费、暂列金、暂估工程及材料暂估价)*100%。

4 、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三部分 “ 专用合同条款 ”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按 2020年《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及其补充解释规定计算工程量。隐蔽工程需承包人、监理单位、发包人共同现场签字确认,发包人没同时参与的隐蔽工程及所有签证资料都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如果在工程结算审计过程中,发现工程量、工程经济技术签证单等结算资料有错误或不属实的,按有利于发包人原则进行结算。

现修改为:工程量计算规则:按 2025年《湖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等相关文件及其补充解释规定计算工程量。隐蔽工程需承包人、监理单位、发包人共同现场签字确认,发包人没同时参与的隐蔽工程及所有签证资料都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如果在工程结算审计过程中,发现工程量、工程经济技术签证单等结算资料有错误或不属实的,按有利于发包人原则进行结算。

5 、原采购文件中第四章 “采购需求” (四)采购服务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2.《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0〈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20〕56号)、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文件湘建价市[2020]46号文件,关于机械费调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2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的通知(湘建价建〔2024〕20号)等文件;

3.材料价格采用2025年第4期《益阳建设造价》及市场询价;

现修改为: 2.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及配套工程量计算标准的通知(湘建科函[2025]150号)、2025年《湖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等文件执行。人工费基于《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25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的通知》(湘建价建〔2025〕18号)等文件进行预算编制。

3. 材料价格采用 2025年第10期《益阳建设造价》发布的材料预算价格及市场价格.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郭勇

电话:18711705988

2、采购人

名称:湖南城市学院

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迎宾东路518号

联系人:姚琦

邮编:413000

电话:07376111023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龙腾国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富民巷1号一单元四楼

联系人:郭先生

邮编:413000

电话:18711705988

电子邮箱:/

附件信息:

成交候选人.jpg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jpg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ES7Nqa…(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

相关标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