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资阳区五福路小学益阳市资阳区五福路小学教学楼更新改造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益阳市资阳区五福路小学益阳市资阳区五福路小学教学楼更新改造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正文
益阳市资阳区五福路小学教学楼更新改造项目磋商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06月22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资阳财采计[2026]0600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益阳市资阳区五福路小学教学楼更新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6月16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前:
1.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以最后报价为准)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 2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 20
2.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3.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 2026〕2号)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6 5 % 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6 5 % ;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6 5 % 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6 5 % ;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6 5 % ;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5)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3)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更正后:
1.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以最后报价为准)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 2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 20
2.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3.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 2026〕2号)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6 5 % 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6 5 % ;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6 5 % 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6 5 % ;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6 5 % 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6 5 % ;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5)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3)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陈旭
电话:15292099003
2、采购人
名称:益阳市资阳区五福路小学
地址: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杨树社区
联系人:傅女士
邮编:413000
电话:15073126525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雨辉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街道大桃路居委503室
联系人:陈旭
邮编:413000
电话:15292099003
电子邮箱:372520189@qq.com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De6Iak…(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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