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水利局水利工程项目结算审核合同公告
沅陵县水利局水利工程项目结算审核合同公告
公告正文
公告日期: 2026-05-08
采购人(全称):沅陵县水利建设项目事务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沅陵县水利局水利工程项目结算审核
2、采购计划编号:沅财采计 2026303012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内容:沅陵县水利局水利工程项目结算审核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325600.00 元
合同金额大写:叁拾贰万伍仟陆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 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 / 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 (总价) |
|---|---|---|---|---|---|---|---|---|---|
| 1 |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沅陵县水利局水利工程项目结算审核 | 否 | / | / | 1 | 项 | 325600.00 元 | 325600.00 元 |
( 3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除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另有约定或非咨询人原因引起延误者外,咨询人应于委托人提交完整的技术资料后,在《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应的咨询服务工作,本服务时限自咨询人收到委托人正式下发的有关问题质疑的全部书面回复之日起算,双方或三方进行核对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服务时限之内。
地点: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
方式:服务全包
四、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单个项目(根据施工合同界定)工程结算审核并提交正式审核报告,根据送审核金额及审减(或审增)额计算咨询费并向甲方申请支付,经甲方及相关审定合格后 15 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咨询服务费。乙方领取费用前,应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税务发票,未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付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 )本合同书
( 3 )中标通知书
( 4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5 )专用合同条款
( 6 )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 8 )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后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6 份,甲方执 4 份,乙方各执 2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6 年 5 月 6 日
九、合同主体
| 甲方:(公章) 沅陵县水利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 乙方:(公章)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吕延中 | 法定代表人:颜佳鸿 |
| 电 话: 0745-4224370 | 电 话: 13973368286 |
| 地 址: 沅陵县沅陵镇建设西街 25 号 | 地 址: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天平东路 218 号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 座 504-512 号 |
| 开户银行: 湖南银行株洲分行长江支行 | |
| 账 号: 5004142500013 |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2ZODqF…(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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