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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雁峰区蒸湘南路(蒸湘南路以东、南二环以南)公共绿地及周边环境提质改造项目(包1)合同公告

雁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雁峰区蒸湘南路(蒸湘南路以东、南二环以南)公共绿地及周边环境提质改造项目(包1)合同公告

信息类型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4
所属地区湖南省
采购人雁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所属行业农业农村
信息来源湖南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雁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雁峰区蒸湘南路(蒸湘南路以东、南二环以南)公共绿地及周边环境提质改造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5月14日
采购合同编号:雁财采计2026-02002-1
采购人(全称):雁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尼塔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雁峰区蒸湘南路(蒸湘南路以东、南二环以南)公共绿地及周边环境提质改造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雁财采计2026-02002
3、项目内容:雁峰区蒸湘南路(蒸湘南路以东、南二环以南)公共绿地及周边环境提质改造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曾玺
6、联系电话:13873401127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565095.7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1)完成合同总工程量的80%时,支付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2)验收合格后并且经过财评结算和第三方审计后支付至结算价款97%;(3)余款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质保期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全额无息支付。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6年05月15日,完成日期:2026年08月13日。总日历天数:90天。
2、地点:雁峰区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雁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验收标准:符合招标文件及相关行业规定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6-05-12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肆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05月12日
合同订立地点:雁峰区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张玲
委托代理人:屈雁委托代理人:
电 话:0734-8152232电 话:0731-83618191
传 真:传 真:
地 址: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荷花街道荷兴路99号
开户银行: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荷花支行
帐 号:82010200000035544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mLxgDD…(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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