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2026年度绩效重点评价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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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怀化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2026年度绩效重点评价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 2026-05-18
怀化市财政局(采购人名称)的怀化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 2026年度绩效重点评价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你单位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 2026年度绩效重点评价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 202630071
3、委托代理编号: ZCCG-2026-107
4、采购项目预算: 69.2万元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合同定价方式: þ 固定总价 ¨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采购需求
|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 1 | 重点绩效评价 4 个项目 | 重点绩效评价 4 个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1 项 | 30 万元 | 30 万元 | ¨ | ¨ |
| 2 | 绩效监控 5 个项目、重点绩效评价 2 个项目 | 绩效监控 5 个项目、重点绩效评价 2 个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1 项 | 20 万元 | 20 万元 | ¨ | ¨ |
| 3 | 事前绩效评估 5 个项目 | 事前绩效评估 5 个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1 项 | 9.2 万元 | 9.2 万元 | ¨ | ¨ |
| 4 | 重点绩效评价 2 个项目 | 重点绩效评价 2 个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1 项 | 10 万元 | 10 万元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 专门面向: þ 中小企业 þ 小微企业 þ 监狱企业 þ 福利性单位。
¨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 1: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监〔2021〕4号)”第二条的要求;注:若为分支机构(分所)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总所)出具的唯一授权函。
包 2: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监〔2021〕4号)”第二条的要求;注:若为分支机构(分所)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总所)出具的唯一授权函。
包 3: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监〔2021〕4号)”第二条的要求;注:若为分支机构(分所)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总所)出具的唯一授权函。
包 4: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监〔2021〕4号)”第二条的要求;注:若为分支机构(分所)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总所)出具的唯一授权函。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 、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 2026 年 5 月 18 日至 2026 年 5 月 25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怀化市鹤城区顺天大道银湾小区 25栋404)
方式:现场报名领取磋商文件。
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投标经办人携带: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②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二、附件三;
③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④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特定资格要求所需要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二份。
注:为贯彻落实(湘财购〔 2022〕17号)文,积极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办法,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可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6 年 5 月 29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怀化市鹤城区顺天大道银湾小区 25栋404)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6 年 5 月 29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怀化市鹤城区顺天大道银湾小区 25栋404)
七、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 þ 表示选择, ¨ 表示未选择。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欧阳女士
2、电话: 13907459687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 、采购人信息
( 1)名称:怀化市财政局
( 2)地址:怀化市顺天北路市民服务中心十三楼
( 3)联系人:邓先生
( 4)邮编: 418000
( 5)电话: 1360745693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1)名称: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
( 2)地址:怀化市鹤城区顺天大道银湾小区 25栋404
( 3)联系人:欧阳女士
( 4)邮编: 418000
( 5)电话: 13907459687
( 6)电子邮箱: 122469460@qq.com
附件 1:
供应商资格声明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 “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 “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 2: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 3: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
本公司 (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iaijY9…(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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