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数字认证和电子签章系统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数字认证和电子签章系统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正文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GK-202605280021-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蔡锷中路伍家井巷1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潇湘南路一段368号中盈广场C座13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网上业务大厅数字认证和电子签章系统服务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
| 1 | 网上业务大厅数字认证和电子签章系统服务项目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1 | 44.88 |
| 合计金额小写: 2313312.01 元 合计金额大写: 贰佰叁拾壹万叁仟叁佰壹拾贰元壹分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 规格 | 数量 单位 | 数量 | 总价 ( 元 ) | 单价(元 / 个 / 年) |
| 1 | 网上业务大厅数字认证和电子签章系统服务项目 | C16990000-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 | 1 | 项 | 2313312.01 | 44.88 |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1 质量保证
整体项目在 30 日内进行交付。运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壹年。运维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含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交通费、餐饮费等)解决,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运维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运维商,乙方都应及时提供相关支持 , 费用另行协商。
1.2 服务响应
①提供 7 × 24 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②对重大故障(系统中断、瘫痪、崩溃)提供 7 × 24 小时的现场支援, 10 分钟内响应、 1 小时内恢复;
③对一般故障(不影响业务正常受理、办理)提供 5 × 8 小时的现场支援, 30 分钟内响应, 12 小时内恢复;
④提供 7 × 24 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人员配置要求
服务方式以驻场服务和远程技术支持相结合,乙方服务团队投入人员需满足以下要求:项目经理 1 人,驻场服务人员 3 人,软件技术人员 2 人及以上,硬件技术人员 2 人及以上,热线咨询人员 5 人及以上。
具体如下:
( 1 )驻场支持:采用 3 名人员驻场的方式,集中解决需求分析、测试、培训、线上解答及数字证书发放、更换、回收等。 3 名驻场人员需保持稳定,服务期内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驻场工作时间与采购人工作时间同步。
( 2 )巡检支持:采用定期或者不定期方式,对于系统日常出现的问题进行现场维护解决或后继集中解决。
( 3 )远程技术支持:通过热线电话、网络等方式,对甲方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响应,快速解决。
( 4 )应急支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配备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人员,快速响应,及时与甲方沟通,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在运维期内,乙方所提供信息系统发生的版权和知识产权纠纷,由乙方负责。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乙方负责甲方网上业务大厅数字认证和电子签章系统的设计、证书发放、运行维护工作,提供数字认证和电子签章所需软、硬件,包含签名验证服务器 2 台、电子签章加密机 1 台,安全认证网关 1 台,统一证书身份管理系统、电子签章等所有相关设备和服务支撑,并根据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及整改建议,对设备和服务进行相应整改,确保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合规。具体参数规格如下表:
| 序号 | 服务内容 | 详细描述 |
|---|---|---|
| 1 | USB key | 1. 数据存储时间不少于 10 年,可擦写 50 万次以上 2.USB key 存储空间≥ 64Kbyte 3.USB key 具有完善的 PIN 码校验功能, PIN 码传输必须经过加密处理 4. 支持国密算法: SM2 , SM3 , SM4 5.USB key 内部硬件支持 RSA 和 SM2 密钥对生成;密钥对必须在 USB key 硬件内部生成;签名过程发生在 USB key 内,私钥不能以任何形式任何时间出现在芯片外部;生成 2048 位 RSA 密钥对平均时间 秒 6. 数字签名和验证时间 秒 / 次 7.RSA 加密速度 >50kbps , RSA 解密速度 >30kbps 8. 存储要求:公私钥对 >3 个;必须在提供保护口令前提下才能访问密钥。 |
| 2 | 签名验证服务器 | 提供 2 台签名验签服务器: 1.2 核 4 线程 CPU ≥ 1 ,硬盘≥ 1T ,内存≥ 8G ,千兆电口≥ 4 2. 签名能力 >1700 次 / 秒,验签能力 >6000 次 / 秒 3. 网络配置及调试:可通过管理界面配置服务器 IP 地址、网关地址、 DNS 和静态路由等信息。支持 Ping 、 TraceRoute 等功能 4. 支持平台:麒麟、鸿蒙等国产化系统, Windows Server , Linux , AIX , Solaris , UNIX , 5. 支持接口: JAVA , C , COM 6. 支持算法: SM2 , SM4 7. 支持浏览器: Internet Explore ,火狐, 360 、谷歌 8. 支持签名及验签方式: PKCS1 、 PKCS7 attach 和 PKCS7 detach 等格式的数据签名、签名验证 9. 支持多 CA 证书链:可同时配置多个 CA 证书,验证多 CA 颁发的数字证书 10. 支持 CRL 验证:可通过 HTTPS 和 LDAP 方式定时自动下载 CRL ,可下载多 CA 的 CRL ,可通过 CRL 验证多 CA 颁发的客户端证书 11. 客户端开发接口:提供客户端应用开发 API ,方便业务系统改造 |
| 3 | 电子签章加密机 | 提供 1 台电子签章加密机: 1.2 核 4 线程 CPU ≥ 1 ,硬盘≥ 512G ,内存≥ 4G ,千兆电口≥ 2 2. 提供密钥生成、基础密码运算功能,提供数据加解密、签名验签等服务、密钥调用等密码服务 3.SM2 算法:生成密钥≥ 10000 次 / 秒,加密速度≥ 2500 次 / 秒,解密速度≥ 3000 次 / 秒,签名速度≥ 10000 次 / 秒,验签速度≥ 4000 次 / ; 4.SM1 算法加解密速度≥ 750Mbps ; 5.SM4 算法加解密速度≥ 750Mbps ; 6.SM3 杂凑算法≥ 750Mbps ; 7. 具备《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且密码模块等级满足二级模块要求; |
| 4 | 安全认证网关 | 提供 1 台安全认证网关: 1.4 核 4 线程 CPU ≥ 1 ,硬盘≥ 1T ,内存≥ 8G ,千兆电口≥ 4 2. 至少支持 SM2 、 SM3 、 SM4 密码算法 3. 每秒新建连接数( SM2 )≥ 3000 ,最大并发连接数≥ 28000 ,最大并发用户数≥ 2800 ,密文吞吐率( SM4 )≥ 550Mbps 4. 支持双主机热备部署,支持主备机自动切换,支持多机负载均衡,支持负载动态分配 5. 支持 X.509 证书体系,支持 DER/PEM 证书编码格式,支持 PKCS12 证书 / 私钥加密文件 6.SSL 兼容国密和非国密浏览器,通过。配置端口兼容国密算法和国际算法,实现数据以 HTTPS 形式传输; |
| 5 | 电子认证应用支撑平台 | 提供电子认证应用支撑平台: 1. 数字证书满足国密算法要求,符合 X.509V3 证书格式,电子签章遵循 GB/T 38540-2020 、 GM/T 0099-2020 、 GM/T 0112-2021 标准,保证在遵循国家及行业标准前提下,可支持数字证书互联互通、电子签章互签互验。 2. 应用管理:提供对应用系统对支撑平台进行访问、控制与授权、审批等功能 3. 系统管理:主要提供菜单管理、用户管理、组织机构、角色管理等功能 4. 适配中心:主要提供软件适配与硬件适配能力支撑 5. 密码服务能力:通过接口方式提供密码服务能力,提供非对称加密 / 解密、对称加密 / 解密、数字签名 / 验签等密码运算功能,支持国密 SM2 、 SM3 、 SM4 等算法 6.API 接口:提供通用接口,平台支持 HTTP 、 HTTPS 、 webservice 接口方式,提供丰富的标准接口,支持跨平台,便于集成。 |
| 6 | 电子签章系统 | 提供电子认证应用支撑平台: 支持服务器端实现 PDF 的批量签章,支持 PDF 标准数字签名格式,支持国际算法和国密算法。基于 JAVA 语言开发,可以跨平台部署。作为业务系统与签名验签设备之间的中间件,连同签名设备一同实现电子单据的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和时间戳签名。 |
| 7 | 统一证书身份管理系统 | 提供统一证书身份管理系统: 1. 证书管理:提供证书信息维护与绑定、证书黑名单管理等功能 2. 业务系统账号绑定:管理证书与业务系统用户绑定及批量绑定功能 3. 日志管理:提供系统日志、接口日志管理功能。 |
| 8 | 接口开发与适配 | 提供网厅系统数字认证和电子签章(电子凭证、电子合同等)接口对接服务并完成信创适配。 |
| 9 | 驻场服务 | 提供采用 3 名人员驻场,集中解决需求分析、测试、培训、线上解答及数字证书发放、更换、回收等。 |
| 10 | 系统测评与整改 | 根据中心密码测评整改要求,提供相关设备补充。 |
4.其他要求
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数字认证和电子签章系统服务项目考核表
| 服务内容 | 说明 | 分值 | 考核分 |
|---|---|---|---|
| 驻场服务 | 按照采购合同要求,驻场人数出现未按要求到岗 / 驻场情况且未得到被服务方代表同意的,每次扣 2 分。 | 30 分 | |
| 巡检支持 | 未按约定频次巡检、未按时提交巡检报告或报告不规范、巡检隐患未及时处理或上报,每次扣 2 分 | 10 分 | |
| 远程技术支持 | 远程响应不及时、问题解决效率低、解决方法不完整或不规范,每次扣 2 分 | 10 分 | |
| 应急支持 | 应急响应不及时、故障处置超时或效果不佳,每次扣 2 分 | 10 分 | |
| 系统更新和升级 | 未按中心约定时限完成系统更新或升级,功能不达标、测试验收不合格或升级存在兼容性问题,每次扣 2 分 | 20 分 | |
| 培训服务 | 培训后驻场人员仍无法熟练操作相关功能,反馈培训效果差,每次扣 2 分 | 5 分 | |
| 技术资料 | 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技术资料、资料缺失关键内容,每次扣 2 分 | 5 分 | |
| 客户评价 | 收到有效投诉未及时响应或妥善解决,每次扣 2 分 | 10 分 | |
| 意见和建议 年月 日 |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按合同单价为44.88元/个进行结算,最高不超过2313312.01元
2.付款方式: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预付款(预付款计算公式为:截至合同签订之日止,近半年内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过的单位数 * 中标单价÷ 2 ),预付款支付金额不超过项目控制价的 50%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运行满一年后,根据考核结果,按实际用户数量进行结算,支付年度费用剩余金额(年度费用剩余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年度服务期满之日起,近一年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过的单位数 * 中标单价 - 年度预付款),年度支付金额不超过项目控制价。当中标人考核得分高于或等于 90 分时,采购人按应付剩余金额的 100% 向中标人支付费用;当中标人考核得分低于 90 分时,每低 1 分,采购人按当次应付剩余金额的 1% 扣除。
收款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井湾子支行(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66090078801900000217)
3.预付款保函: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6-29 —— 2027-06-28
五、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数字认证和电子签章系统服务项目考核表》进行考核评分进行履约验收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本项目验收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相关要求执行。在项目履行完毕后,由甲方自行组织一次性验收。采取考核验收的方式进行,考核部门及标准以《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数字认证及电子签章系统服务项目考核表》为准。考核工作由科技信息部、政策业务部、集中审批部、分中心及各管理部执行。将各部门考核分进行算数平均后所得分数即为最终考核得分。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数字认证和电子签章系统服务项目考核表》进行考核评分进行履约验收
(6)履约验收标准:
按照本项目合同约定及《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数字认证和电子签章系统服务项目考核表》进行考核验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按照《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数字认证和电子签章系统服务项目考核表》进行考核评分后,根据考核结果形成最后验收结论,具体考核项目和内容详见下表(考核满分为 100 分)。
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数字认证和电子签章系统服务项目考核表
| 服务内容 | 说明 | 分值 | 考核分 |
|---|---|---|---|
| 驻场服务 | 按照采购合同要求,驻场人数出现未按要求到岗 / 驻场情况且未得到被服务方代表同意的,每次扣 2 分。 | 30 分 | |
| 巡检支持 | 未按约定频次巡检、未按时提交巡检报告或报告不规范、巡检隐患未及时处理或上报,每次扣 2 分 | 10 分 | |
| 远程技术支持 | 远程响应不及时、问题解决效率低、解决方法不完整或不规范,每次扣 2 分 | 10 分 | |
| 应急支持 | 应急响应不及时、故障处置超时或效果不佳,每次扣 2 分 | 10 分 | |
| 系统更新和升级 | 未按中心约定时限完成系统更新或升级,功能不达标、测试验收不合格或升级存在兼容性问题,每次扣 2 分 | 20 分 | |
| 培训服务 | 培训后驻场人员仍无法熟练操作相关功能,反馈培训效果差,每次扣 2 分 | 5 分 | |
| 技术资料 | 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技术资料、资料缺失关键内容,每次扣 2 分 | 5 分 | |
| 客户评价 | 收到有效投诉未及时响应或妥善解决,每次扣 2 分 | 10 分 | |
| 意见和建议 年月 日 |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开发交付的全部成果 ( 包括但不限于源代码、文档、报告等 ) 的知识产权自交付之日起归属于甲方所有。
2. 在运维期内,乙方所提供信息系统发生的版权和知识产权纠纷,由乙方负责。
3. 成果要求
| 序号 | 交付成果名称 | 交付内容说明 |
|---|---|---|
| 1 | 配套软硬件服务 | 服务期内提供的配套软硬件签名验签服务器 2 台、电子签章加密机 1 台、安全认证网关 1 台、统一证书身份管理系统等 |
| 2 | 接口开发文档 | 网厅系统数字认证和电子签章(电子凭证、电子合同)接口对接产生的接口开发文档 |
| 3 | 培训材料 | 提供详尽的操作手册与用户手册通过步骤说明和图文示例,帮助用户掌握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提升使用体验与效率。 |
| 4 | 工作月报 | 记录每月的重点运维活动,包括完成的任务、修复的故障、实施的改进等,确保透明度和追溯性。 |
| 5 | 年度总结 | 记录年度的重点运维活动,包括完成的任务、修复的故障、实施的改进等,确保透明度和追溯性。 |
| 6 | 巡检报告 | 详细记录每次巡检的内容、发现的问题、已采取的措施以及后续的建议。 |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考核。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无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无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 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服务要求的约定提供服务,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无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无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无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 法定代表人: | 李进 | 法定代表人: | 周湘能 |
| 委托代理人: | 黎波 | 委托代理人: | 齐捷 |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Md6vTs…(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