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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07湘潭县段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交安宣传设备(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G107湘潭县段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交安宣传设备(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8
所属地区湖南省
采购人湘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项目预算79.09万元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信息来源湖南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G107湘潭县段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交安宣传设备(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 2026-05-18

湘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采购人名称)的 G107湘潭县段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交安宣传设备(第二次)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你单位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 G107湘潭县段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交安宣传设备(第二次)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县财采计( 2026)00 21 号

3、委托代理编号: HRZB-XTCG-2026003

4、采购项目预算: 790900.00元

¨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6、合同定价方式: ¨ 固定总价 þ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40日内按要求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对接、调试、检测,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正常运行。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 质量保证金:结算审定金额的 / % 。

二、采购需求

包号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最高限价节能产品进口产品
整包G107湘潭县段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交安宣传设备 ( 第二次 )详见 谈判 文件采购需求1批790900.00元790900.00元否否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的享受价格折扣。

3、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四、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 专门面向: þ 中小企业 þ 小微企业 ¨ 监狱企业 ¨ 福利性单位。

¨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供应商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2、3;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4-1、4-2;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证明材料;

4、提供具备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谈判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8、本邀请公告第四、五条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要求全部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的所有资料必须年审合格、清晰可辨;

9、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10、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清晰可辨,否则视为不合格;(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11、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12、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单位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暂缓办理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和授权委托人电子印章,供应商可将 “印章签字表”盖章、签字后扫描到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的最后一页,“印章签字表”与除企业公章以外的电子签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格式详见附件)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请从即日起至 2026年5月25日17时00分止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资格审查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资格审查文件与书面资格审查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供应商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在网上下载/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并上传资格审查证明文件。各供应商须在上述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在网上下载/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并用电子招投标文件编辑工具制作且上传资格审查证明文件。

2、所有投标供应商须在 2026年5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xiangtan.gov.cn/trade/index.jhtml)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s://casign.hnsggzy.com:7080/ca-hunanplatform/operation/main。

3、资格审查证明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5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供应商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下载/获取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供应商需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资格审查证明文件,逾期上传的资格审查证明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供应商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联系方式:0731-52818268。

注:资格审查会议,投标供应商无须到达现场。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四、五、六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请所有投标供应商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须通过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详见谈判邀请通知)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确定参与投标并下载谈判文件。

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另行告知) 。

九、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及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十、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湘财购〔20 24 〕 67 号 )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谈判说明

1、谈判邀请选项: þ 表示选择, ¨ 表示未选择。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张笛

2、电话: 17680322122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湘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湘潭县易俗河镇瑞莲路 178号

联系人:唐晓

电话: 0731-5788918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华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湘潭县易俗河镇杨柳路以东、鸿雁路以南 436号四楼

联系人:张笛、刘嫱

电话: 17680322122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IyuaDj…(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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