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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清溪镇永义集镇及道路沿线基础设施提质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韶山市清溪镇永义集镇及道路沿线基础设施提质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0
所属地区湖南省
采购人韶山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项目预算380.56万元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信息来源湖南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韶山市清溪镇永义集镇及道路沿线基础设施提质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 2026-05-20

韶山市清溪镇人民政府的韶山市清溪镇永义集镇及道路沿线基础设施提质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韶山市清溪镇永义集镇及道路沿线基础设施提质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韶财采计[2026]0013号

3、委托代理编号: XTSH-2026-029 ;

4 、采购项目预算: 3805551.78元;

¨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 、评标方法: þ 综合评分法 ¨ 最低评标价法;

7 、合同定价方式: ¨ 固定总价 þ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8 、合同履行期限: 90日历天;

9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þ 投标保证:根据湘潭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潭财购[2024]12号)文精神,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但供应商免交非免责。为保障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出具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承诺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包名称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最高限价( 元 )节能产品进口产品
1包 1韶山市清溪镇永义集镇及道路沿线基础设施提质建设项目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一项3805551.783805551.78¨¨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本项目不适用)。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本项目不适用)。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4.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采购【 2022 】 17 号)的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基本资格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 专门面向: þ 中小企业 þ 小微企业 þ 监狱企业 þ 福利性单位。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非中小微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必须提供采购文件规定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2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供应商一致)及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3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 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由中标人在中标后自行按规定配备;

3. 4 供应商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请从 2026年05月20日至2026年05月27日前(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下载 /获取磋商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网上确认。

2、所有供应商须在 2026年05月27日前(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

3 、供应商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 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

4、供应商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如有)等相关磋商资料 ,恕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本采购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供应商需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供应商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联系方式: 0731-52818268。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6年06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电子投标文件需现场解密,请供应商携带CA锁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视为无效投标 ) 。

2、开标时间: 2026年06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60分钟)。

3、开标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 1 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 4、所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验证,验证合格后,按顺序解密响应文件。否则不予解密,其投标将被拒绝。

5、未进行网上投标确认、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位置或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公告期限

1、本磋商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 [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 þ 表示选择, ¨ 表示未选择。

2、本采购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供应商的最终报价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最终报价环节统一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请各供应商自备电脑,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报最终报价表,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最终报价表扫描成 PDF格式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刘笑波

2、电话: 15084708187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 1)名称:韶山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 2)地址:韶山市清溪镇迎宾路27号

( 3)联系人:刘先生

( 4)邮编:411300

( 5)电话:0731-55682363

(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1)名称:湘潭盛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地址:韶山市清溪镇英雄路东升中央广场1单元625号

( 3)联系人:刘笑波

( 4)邮编:411300

( 5)电话:0731-55661859、15084708187

( 6)电子邮箱:/

( 1)名称: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电话:0731-52818268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c4DVko…(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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