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说华夏·湖南篇》
《志说华夏·湖南篇》
公告正文
|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 | |||||
| 《志说华夏·湖南篇》 | |||||
|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 公示日期:2026年05月20日 | |||||
| 采购人的《志说华夏·湖南篇》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志说华夏·湖南篇》。 预算金额:¥ 5,000,000.00 | |||||
| 二、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 |||||
| 序号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 |
| 1 | C06020200-电视服务 | 电视服务 | 项 | 1 | 5,000,000.00 |
|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 |||||
| 1.名称: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 |||||
| 2.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 |||||
|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志说华夏》系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策划推出的大型文化类节目,需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播出,且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作为唯一主办单位及唯一制作方。《志说华夏?湖南篇》作为《志说华夏》开篇之作,也必须且只能依托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合作,具备不可替代的主体唯一性。为此,依据《湖南省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条件,故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择“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作为本项目供应商。。 | |||||
|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 |||||
| 论证时间 | 2026-05-18 | ||||
| 论证地点 | 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86号鑫天大厦403室 | ||||
| 论证意见 | 1. 本项目是以地方志为主要载体,集中展现湖南的地理、资源优势和精神底蕴,展现湖南悠久的历史文化、厚重的革命文化以及活跃的现代文化,体现湖南在中国历史发展中的独特地位与贡献。 2.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是《志说华夏》的唯一主办单位,是《志说华夏》的唯一制作方,具有唯一性。 3. 经论证,该项目符合《湖南省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湘财购 [2025]7 号)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建议本项目面向中央广播电视总台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4. 根据市场行情和本项目特点,本项目预算合理。 | ||||
| 专家成员名单 | |||||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
| 易去劣 | 长沙财经学院 | 会计师 | |||
| 朱小平 | 湖南特种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高级经济师 | |||
| 曹婷 | 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
| 谭丽清 |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 教授 | |||
| 王荣 | 湖南广播电视台经视频道 | 高级工程师 | |||
| 六、公示期限:自2026-05-21至 2026-05-27止 ,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 |||||
| 七、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
| 1、采购人名称: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 | |||||
| 地址: | |||||
| 联系人:采购人 | 联系电话:84223675 | ||||
| 2、监管部门名称: 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 | |||||
| 地址:长沙市城南西路一号 | 联系电话:85165247 | ||||
| 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KlQ9YL…(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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