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标了全国招标采购信息一站式聚合平台

张家界市永定区茅岩河镇人民政府永定区茅岩河镇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张家界市永定区茅岩河镇人民政府永定区茅岩河镇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2
所属地区湖南省
采购人张家界市永定区茅岩河镇人民政府
项目预算278.42万元
所属行业农业农村
信息来源湖南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张家界市永定区茅岩河镇人民政府永定区茅岩河镇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镇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05月22日

张家界市永定区茅岩河镇人民政府的永定区茅岩河镇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镇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永定区茅岩河镇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镇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定财采计[2026]051号

3、委托代理编号:2929-20260522-2065

4、采购项目预算:2,784,2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30%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210日历天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按照《张政办发〔2024〕9号》文件要求取消收取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降价幅度不超过采购预算10%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中标金额降价幅度超过采购预算的10%以上的,履约保证金为采购预算减去中标金额的差额。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最高限价(元)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
包12,784,200永定区茅岩河镇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镇项目详见磋商文件12,784,2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或环境保护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上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员工且不得有在建项目(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人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实行承诺制。响应时不要求提供具体人员信息,其中标后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在职员工且不得有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6年05月22日至2026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 8:00 时到 12:00 时,下午 14:30 时到 18:00 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在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张家界市永定区御景湾二期金瑞苑一楼S112号)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张家界市永定区御景湾二期金瑞苑一楼S112号)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3日 09: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指定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御景湾二期金瑞苑一楼S112号)

3、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3日 09:00

4、开标地点: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指定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御景湾二期金瑞苑一楼S112号)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刘先生

2、电话:13807447217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张家界市永定区茅岩河镇人民政府

(2)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茅岩河镇019县道

(3)联系人:刘先生

(4)邮编:427000

(5)电话:13807447217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御景湾二期金瑞苑一楼S112号

(3)联系人:邹纯意

(4)邮编:427000

(5)电话:13974471171

(6)电子邮箱:754820631@qq.com

附件信息:

公告原件

下方为公告原件 PDF,可直接翻阅;若显示空白(该站不允许被嵌入),请点右侧「在新窗口打开」在新窗口打开 ›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L1zEZC…(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

相关标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