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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金石镇2026年夏季柑橘木虱防治药剂采购

新宁县金石镇2026年夏季柑橘木虱防治药剂采购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2
所属地区湖南省
采购人新宁县金石镇人民政府
项目预算113.9万元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信息来源湖南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新宁县金石镇 2026年夏季柑橘木虱防治药剂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按本谈判公告要求于 2026年 05 月 29 日 17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在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新宁县棉塘路华庭青城 B1栋8-10号门面三楼)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新宁县金石镇 2026年夏季柑橘木虱防治药剂采购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新宁财采计【 2026】000043

3、委托代理编号: HXCG-HN-2605041

4、采购项目预算: 1139025.49元

¨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6、合同定价方式: t 固定总价 ¨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签合同签订后 5日历天内交货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 谈判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包号包名称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 (元)最高限价 (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
1新宁县金石镇 2026 年夏季柑橘木虱防治药剂采购联苯菊酯乳油; 20%噻虫嗪·虱螨脲悬浮剂;植物源甘油脂详见采购需求86289.81 亩1139025.4913.2 元 / 亩¨¨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专门面向: ¨ 中小企业 ¨ 小微企业 ¨ 监狱企业 ¨ 福利性单位。

¨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是经销的,须具有有效期内《农药经营许可证》,并提供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有效农药三证(即《农药产品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产品标准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 2)供应商是农药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农药产品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产品标准证》。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 、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1

(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2

( 4 )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3

( 5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 6 )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t 其他说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 (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叁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新宁县棉塘路华庭青城 B1栋8-10号门面三楼 )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九、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十、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 024 〕 67 号 )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谈判说明

1、本公告选项: t 表示选择, ¨ 表示未选择。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李先生

2、电话: 15211968120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 、采购人信息

( 1)名称:新宁县金石镇人民政府

( 2)地址:新宁县金石镇

( 3)联系人:李先生

( 4)邮编: 422700

( 5)电话: 15211968120

( 6)电子邮箱: /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1)名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2)地址:新宁县棉塘路华庭青城 B1栋8-10号门面三楼

( 3)联系人:罗先生

( 4)邮编: 422700

( 5)电话: 0739-4824989(办)、 15364191732

( 6)电子邮箱: 1404144723@qq.com

附件 1: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口微型口

口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 [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有效期
注册资本地址
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姓名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手机号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或印章)
授权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人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或印章)

附件 2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格式)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身份证(正面) 扫描件身份证(反面) 扫描件

注: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格式)

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 (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响应文件; (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如可能);(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 复 印 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 复 印 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复 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 复 印 件

注: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 3:

供应商资格声明 (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 “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 、在 “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 、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二条 “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667UBG…(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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