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医用气体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医用气体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正文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医用气体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06月01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6]00061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医用气体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5月22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6年06月12日 09:30
延期开标时间: 2026年06月18日 09:3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前内容:
第一章投标邀请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
1、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2日 09:30 (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 2026年06月12日 09:30(北京时间)
更正后内容:
第一章投标邀请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
1、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 6年06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 2026年06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
更正前内容: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附页 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技术部分企业实力的计分标准为:
1、投标人团队成员中具有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A证)的,每提供一名计6分,最多计6分;
2、投标人团队成员中具有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R2证)的,每提供一名计6分,最多计12分。
3、投标人团队成员中具有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熔化焊接与热切割的,每提供一名计6分,最多计6分。
(提供以上人员相应的完整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近三个月为投标截止时间月份之前的三个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男性 60岁、女性55(含)以上提供身份证,可不提供社保证明。否则不计分。)
更正后内容: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附页 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技术部分企业实力的计分标准为: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中具有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A证)的,每提供一名计6分,最多计6分;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中具有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R2证)的,每提供一名计6分,最多计12分。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中具有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熔化焊接与热切割的,每提供一名计6分,最多计6分。
(提供以上人员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近三个月为投标截止时间月份之前的三个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更正前内容:
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三、项目要求:
1、供货要求:
(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医用瓶装氧生产企业具备由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医用瓶装氧(包含40L和10L)的药品注册证或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医用氧)、《气瓶充装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许可范围为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医用液氧生产企业具备由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医用液氧的药品注册证或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医用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许可范围为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 3)中标人须提供特定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及评审标准中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原件供采购人核查,并将以上材料复印件交至采购人后勤保障部备案。如所提供核验的材料与投标文件不一致,采购人将相关情形上报至财政监管部门。
更正后内容:
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三、项目要求:
1、供货要求:
(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医用瓶装氧生产企业具备由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医用瓶装氧(包含40L和10L)的药品注册证或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医用氧)、《气瓶充装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医用液氧生产企业具备由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医用液氧的药品注册证或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医用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3)中标人提供的医用瓶装氧及医用液氧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或标准。中标人须提供特定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及评审标准中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原件供采购人核查,并将以上材料复印件交至采购人后勤保障部备案。如所提供核验的材料与投标文件不一致,采购人将相关情形上报至财政监管部门。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罗杰
电话:15886635517
2、采购人
名称: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
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锦溪南路 144 号
联系人:周老师
邮编:/
电话:15211535207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97号
联系人:丁玲、罗杰、刘智、刘伟胜、盛菲、李涛、甘时
邮编:410000
电话:丁玲/13974851742、罗杰/15886635517
电子邮箱:75353751@qq.com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diqz2Q…(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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