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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文化馆(金陵群众文化活动中心)非遗展厅设计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伊宁市文化馆非遗展厅设计提升项目,预算50万元,竞争性磋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11-05 11:0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4
投标截止2026-11-05 11:00
开标时间2026-11-05 11:00:00
所属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采购人伊宁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代理机构新疆汇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50万元
项目编号XJHQFW20261019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所属行业文化体育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工期/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采购人地址伊宁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项目联系人李洁、任小艳
联系电话15894151661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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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伊宁市文化馆(金陵群众文化活动中心)非遗展厅设计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05日 11: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HQFW20261019

项目名称: 伊宁市文化馆(金陵群众文化活动中心)非遗展厅设计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500000

最高限价(元): 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伊宁市文化馆(金陵群众文化活动中心)非遗展厅设计提升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0000

单位: 元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展厅数字化建设相关服务,主要包含伊宁市非遗项目、非遗传承人相关音乐、视频、图片素材采集、拍摄、整理及制作等内。(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26日 至 2026年11月02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4:00 ,下午 14: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05日 11:00 (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6年11月05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伊宁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 伊宁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联系方式: 16609995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汇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安徽路1718号孵化园综合楼B区626室

联系方式: 158941516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洁、任小艳

电 话: 15894151661

附件信息:

内容提要

伊宁市文化馆非遗展厅设计提升项目,预算50万元,竞争性磋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11-05 11:00。

关键信息

  • 预算500000元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11-05 11:00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无特定资格要求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jzxcs/202610/t20261024_27557108.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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