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濑水炎陵县治理工程增补项目
斜濑水炎陵县治理工程增补项目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斜濑水炎陵县治理工程增补项目已由炎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炎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斜濑水炎陵县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炎发改审〔 2023〕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炎陵县水利水电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斜濑水炎陵县治理工程增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人为炎陵县水利水电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名称:斜濑水炎陵县治理工程增补项目;
2.2 建设地点:炎陵县;
2.3项目基本情况:治理河道综合治理总长 4.457km,左右两岸治理总长度为 4.449km,主要涉及中村瑶族乡、船形乡、鹿原镇,主要工程措施为格宾挡墙、雷诺护坡、 C25砼挡墙;下河踏步共11处;埋设排水0.5m涵管18处。(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指标勾选)。
(施工指标)水利水电工程:
工程等别 Ⅳ ;
单项合同额 918万元;
(施工指标)河湖整治工程:
单项合同额 918万元;
堤防工程级别 5级;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 1个标段;
2.5 工期要求: 180 天(日历日,下同),
计划开工日期: 2026-07-13 ,
计划合同完(交)工日期: 2027-01-09 。
2.6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2.7 其他:/。
3. 招标范围
斜濑水炎陵县治理工程增补项目,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系统从招标项目中填写的信息自动获取,仅可填写招标范围及内容,所填写的招标要求不作为评审依据。)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
( 2)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具有 [施工总承包 ·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及以上 ]并且[专业承包 ·河湖整治工程 · 河湖整治工程三级
及以上 ] 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牵头单位具有 / 资质且成员单位具备 / 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 3)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水利相关部门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且为投标人员工,无在建项目。
( 4)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投标人员工。
( 5)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安全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具有水利相关部门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 ,为投标人员工。
4.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
4.3 入围业绩要求: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近 5年内,完成过一个河湖整治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459万元的业绩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施工部分规模指标须满足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规模比例的 50%)。
类似工程业绩年限要求原则上为近 5年,对于下列结构特殊、技术特别复杂的项目,可将类似业绩要求年限放宽至 10年:
①工程规模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超过3级水工建筑物;
②工程规模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3级以下水工建筑物,但下列工程规模超过以下范围:坝高 70米以上、水电站总装机容量150MW以上、水工隧洞洞径大于 8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大于1000米、堤防级别2级以上的。
注:类似业绩可以在交易系统主体库中查询比对的,以交易系统主体库自动比对结果为准;交易主体库比对不一致或无法比对的,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上传附件资料与所填报的评审关键信息进行评审。若不一致的或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确认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可查询(提供截图),否则不予认定。并提供中标通知书(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可不提供 ,但需予以说明)、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发包人)名称与合同协议书甲方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资料予以说明,否则不予认可。
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顺序认定。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同时包含多种类型(专业)的,其工程类型(专业)所对应的工程量应当根据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进行认定;以上资料均不能明确区分的,投标人需补充相关证明材料 ,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否则不予认可。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类似工程业绩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业绩为准。
4.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5 其他:/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5.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外网招标公告 /澄清补充公告(如有)等公告内容。请投标人登录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 其他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符合电子数据标准规范正确版本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造价软件(如需),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 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咨询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400-777-7016,073 1-84807016。
10. 联系方式
( 1)招标人:炎陵县水利水电事务中心
地址:湖南省 ·株洲市 ·炎陵县 ·炎陵县霞阳镇炎陵东路 1号
联系人:全玉皓
电话: 17310803614
传真: /
电子邮件:
( 2)招标代理机构: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华人街 1号13010号
项目负责人:李银芳
项目组其他成员:黄世梅、易保明、胡想
电话: 0731-28829468
传真: 0731-28829468
电子邮件: 397305482@qq.com
( 3)行政监督部门:湖南省 ·株洲市 ·炎陵县 ·炎陵县水利局
地址:炎陵县霞阳镇水利局院内
电话: 0731-26222434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f3JlqI…(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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