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南县生活垃圾转运车采购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南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南县生活垃圾转运车采购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正文
南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南县生活垃圾转运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06月03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南县财采计[2026]-0525-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县生活垃圾转运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5月26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6年06月17日 09:10
延期开标时间: 2026年06月24日 09:1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 、原招标文件中: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30%,车辆上牌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60%,质保期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
现更正为: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30%,车辆上牌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70%。
2 、原招标文件中:
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投标价格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现更正为: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 、原招标文件中:
| ★ 额定载质量( kg) | ≥ 7800 |
现更正为:
| ★ 额定载质量( kg) | 7510 ± 300 |
4 、原招标文件中:
六、车辆要求
1.提供的车辆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手续完备的产品;
2. 中标人在中标后需保证提供的车辆能在当地车管所办理正规上牌手续,并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为同品牌同型号车辆。
现更正为:
六、车辆要求
1.提供的车辆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手续完备的产品;
2. 中标人在中标货物达到后, 15天内需保证提供的车辆能在当地车管所办理正规上牌手续,并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为同品牌同型号车辆;
4. 如中标人提供的车辆在期限内未完成上牌或无法通过性能验收,为保证项目正常运行,中标人需自行租赁同规格产品供采购人使用,租赁所产生的所有费用需中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张光辉
电话:18975373578
2、采购人
名称:南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益阳市南县南洲镇
联系人:陈先生
邮编:413200
电话:13973795358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益阳市南县南洲镇兴盛西路20号
联系人:张光辉、陈杜、陈启彪
邮编:413200
电话:18975373578
电子邮箱:329295443@qq.com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8Ve%2B…(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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