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红日岭公园红日阁修复
冷水江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红日岭公园红日阁修复
公告正文
采购合同编号:冷财采计 [2026]000020
采购人(全称):冷水江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协和建设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 1)采购项目名称:冷水江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红日岭公园红日阁修复。
(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冷财采计 [2026]000020 。
( 3)项目内容:对红日阁进行修缮 ,加固工程包括楼板修复、定顶修复、楼梯栏杆修复、梁板老化整改、琉璃瓦更换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内容为准。
( 4)是否分包:否。
( 5)项目负责人:吴红青。
( 6)联系电话: 17373848780 。
2.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 975665.19元。
大写:玖拾柒万伍仟陆佰陆拾伍元壹角玖分。
( 2)具体标的见附件。
★ ( 3)合同定价方式: □ 固定总价 ■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 ( 4)付款方式: ①本工程项目按工程进度付款:财政专项资金到位本项目按总工程量完成 50% 时,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30%;本项目总工程完工后经四方验收并初验合格,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80%;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工程竣工决算审核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金额的97%;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则无息付清。②采购人凭供应商提供的有效税务发票将应付工程款转账支付至供应商指定的银行账户。③确因采购人没有按合同及时拔付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供应商停工的,供应商不承担相应项目建设损失且保留追诉的法律权利。
3.合同履行
( 1)起始日期: 2026 年 6 月 9 日,完成日期: 2026 年 9 月 17 日。
总日历天数:签订合同后 100个日历天内完工。
( 2)地点:冷水江市红日岭公园红日阁。
( 3)方式:按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合同”和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合格。
( 4)履约担保: / 。
( 5)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 4.合同验收
( 1)验收主体:冷水江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 2)验收方式:一般性验收。
( 3)验收标准:由采购人负责组织,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协助,符合《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 GB 55032-2022以及国家现行有效的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供应商负责提供相关资料。项目所有单项的分部、分项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或正式办理验收前,供应商都要进行自检,合格后向采购人提出竣工验收要求;项目建设产生的所有评审费和验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有最新标准要求的,按最新标准执行。)
5. 违约责任:供应商逾期进场或工期逾期(含返工、修复逾期)的,每逾期一天,按每天 3000 元计算违约金,逾期超过 15 天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供应商赔偿采购人违约金100000元。其他未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6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本合同协议书
( 3)成交通知书
( 4)响应文件
(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 8)已标记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 9)其他合同文件。
7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4 份,采购人执 2 份,供应商执 2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6 年 6 月 8 日
合同订立地点:冷水江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方:(公章)冷水江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乙方:(公章)湖南协和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附件信息: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BYgyei…(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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