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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芦淞区枫溪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及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天池湖周边损毁设施设备恢复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株洲市芦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芦淞区枫溪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及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天池湖周边损毁设施设备恢复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16
所属地区湖南省
采购人株洲市芦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预算340.25万元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信息来源湖南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株洲市芦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芦淞区枫溪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及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天池湖周边损毁设施设备恢复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07月16日

株洲市芦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芦淞区枫溪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及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天池湖周边损毁设施设备恢复工程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芦淞区枫溪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及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天池湖周边损毁设施设备恢复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芦财采计[2026]000016号

3、委托代理编号:1024960-20260713-46

4、采购项目预算:3,402,535.09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0%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自开工之日起)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1.76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10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最高限价(元)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
包13,402,535.09芦淞区枫溪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及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天池湖周边损毁设施设备恢复工程详见采购文件13,402,535.09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①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②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上所注明的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③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④本采购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不得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须同时具有负责土建和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须为综合类;负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应为机械类或综合类。)。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等)配备数量均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施工员、质量员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如技术负责人兼任施工员,须同时提供技术职称证书和施工员资格证书。

⑤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供应商的在职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企业为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参保证明。

⑥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其中供应商企业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执行),具体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采购文件格式要求。

注:已启动电子证书地区,供应商可提供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应对其注册证书的真实性负责。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6年07月16日至2026年07月23日, 2026年7月16日17时00分至2026年7月23日17时00分,在 http://www.zzzyjy.cn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http://www.zzzyjy.cn 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8日 09: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株洲市采购交易系统(https://cgjy.zzzyjy.cn:38081/TPBidder)

3、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8日 09:00

4、开标地点:株洲市采购交易系统(https://cgjy.zzzyjy.cn:38081/TPBidder/)——株洲市采购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赵余辉

2、电话:0731-28580916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株洲市芦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地址:株洲市芦淞区太子路

(3)联系人:赵余辉

(4)邮编:412000

(5)电话:0731-28580916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株洲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天元区泰山路1986号D-11、12车间D区11栋501号

(3)联系人:单金娇、余培良

(4)邮编:412000

(5)电话:18670850509 17773363677

(6)电子邮箱:570021521@qq.com

(1)名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联系人:新点软件

(3)电话:0731-28101310

(4)电子邮箱:/

附件信息: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uOlnc1…(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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