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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市2026年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建设项目

武冈市2026年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建设项目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16
所属地区湖南省
采购人武冈市民政局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信息来源湖南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武冈市民政局的武冈市 2026年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项目概况

武冈市 2026年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建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南省武冈市国际数码城 1栋4楼41 8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 年 7 月 28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编号: HNJX-WG2026-07002

2、采购项目名称:武冈市 2026年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建设项目

3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武冈财采计【 2026】00090

4 、合同履行期限: 60 日历天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需求

包名称最高限价(元)标的名称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数量预算金额(元)
武冈市 2026年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建设项目753064.23武冈市 2026年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建设项目本工程主要内容为 1#栋、2#栋楼地面、墙面、天棚装饰改造,其他适老化设施等。1753064.23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 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名称:武冈市 2026年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建设项目

R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及福利性单位)

特定资格条件:

(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 2020】208号文件标准配备,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时间: 2026 年 7 月 16 日至 2026 年 7 月 23 日,每天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南建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湖南省武冈市国际数码城1栋4楼418)

3、方式:在湖南建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湖南省武冈市国际数码城1栋4楼418),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提供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证明资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

4、售价: / 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 2026 年 7 月 28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南建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湖南省武冈市国际数码城1栋4楼418)

六、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 2026 年 7 月 28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南建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湖南省武冈市国际数码城1栋4楼418)

七、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 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湘财购〔2024〕67号) 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本公告选项: R 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其他补充事宜

/

十一、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冈市民政局

地址:武冈市民政局

联系人:郭生

联系电话: 18692960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建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武冈市国际数码城 1栋4楼418

联系人:何生

联系电话: 166739390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生

电话: 18692960666

附件 1: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

□ 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 2019 〕 27 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 2 :供应商资格声明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 “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 、在 “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 、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二条 “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 3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工程、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明采购标的承建(承接)企业的企业规模,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其响应无效。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写。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7O7ALk…(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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