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第五中学食堂新建安全疏散天桥及电力改造项目
株洲市第五中学食堂新建安全疏散天桥及电力改造项目
公告正文
株洲市第五中学的株洲市第五中学食堂新建安全疏散天桥及电力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第五中学食堂新建安全疏散天桥及电力改造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荷财采计 [2026]000018号
3、委托代理编号: ZHJLCG-20260602
4、采购项目预算: 1231140.00 元
¨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 □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 50日历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采购项目预算不超过 2% 的谈判保证金,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退还。
■成交金额不超过 10% 的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
□预付款不超过 / 的预付款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
■合同金额不超过 3% 的质量保证金,项目结算审计完成后一年退还。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 包 1 | 1231140.00 | 株洲市第五中学食堂新建安全疏散天桥及电力改造项目 | 详见本项目 谈判 文件 | 1 | 1231140.00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 1: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企业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本项目要求配备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供应商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和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项目且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不接受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作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投标;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以及有效的B类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4)项目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建筑工程的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供应商一致,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应同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 建筑业 ”,其中供应商企业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执行)。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在以上网站的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2 、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2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 6 月 25 日 17:00 (北京时间),地点为株洲市采购交易系统( https://cgjy.zzzyjy.cn:38081/TPBidder/),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选择对应项目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并在系统中上传电子版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资格审查结果登录系统查看),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九、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十、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谈判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李银芳
2、电话: 0731-28829468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 1)名称:株洲市第五中学
( 2)地址:株洲市荷塘区育才路
( 3)联系人:段老师
( 4)邮编:412000
( 5)电话:18975399814
( 6)电子邮箱:/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1)名称: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2)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华人街1号13010号
( 3)联系人:李银芳黄世梅
( 4)邮编:412000
( 5)电话:0731-28829468
( 6)电子邮箱:3697276093@qq.com
电话: 0731-28101310(工作时间)
电子邮箱: 3562613576@qq.com
( 2)CA证书线上办理:湖南省CA证书与电子签章共享平台
电话: 4009197888
( 3)CA证书现场办理(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湖南 CA数字证书:0731-28681394
上海 CA数字证书:13347330910
北京 CA数字证书:19973314625
广东电子商务认证(网证通): 18173337830
电话: 4007777016
附件信息: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2B8J5…(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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