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动车驾驶劳务外包服务合同公告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动车驾驶劳务外包服务
公告正文
公告日期: 2026-07-20
采购人(全称):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长沙凯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2、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动车驾驶劳务外包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2026)431200000001-1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负责中心业务用车驾驶服务,配合用工部门做好其他服务性工作(车辆加油、清洁卫生、车辆维修保养及车辆定期年审等) ,具体详见附件
6、项目负责人: /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433499.96 元
合同金额大写:肆拾叁万叁仟肆佰玖拾玖元玖角陆分
(2)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 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 /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 (总价) |
|---|---|---|---|---|---|---|---|---|---|
| 1 | 长沙凯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动车驾驶劳务外包服务 | 否 | 详见 附件 | 详见附件 | 1 | 项 | 433499.96 元 | 433499.96 元 |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自 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合同履行地点:乙方按甲方具体需求为准
合同履行方式:乙方按要求为甲方配备驾驶服务人员 11人,并根据甲方要求从事指定工作。
四、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定于每月 15日为乙方上月度服务费用结算日。乙方向甲方提供上月实际服务人数详细名单,及甲方对乙方上月度的服务质量得分结果,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上述明细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按上述第二条金额核算标准,按照月度考核得分的支付标准,核算出的月度费用支付给乙方。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成交)通知书
(4) 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5年07月13日
合同签订地点: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九、合同主体
| 甲方: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乙方: 长沙凯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张勤余 |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曹峥嵘 |
| 电 话:19976810651 | 电 话: 0731-88920500 |
|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顺天路惠民新苑 |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望麓园街道芙蓉中路一段 468号湖南财富中心财座906号房 |
| 开户银行: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行 | |
| 账 号: 800082158308012 |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wNEG2h…(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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