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冷水滩区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测更正公告
2026年度冷水滩区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测更正公告
公告正文
2026年度冷水滩区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测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 2026-07-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冷财购计(2026)00059号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永冷财项(2026)第00098号
原公告的委托代理编号: ZYJSZB-20260702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6年度冷水滩区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测
首次公告日期: 2026-07-1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 包名 | 更正项 | 更正前 | 更正后 |
| 第一包 | 低报价审核要求 | 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要求,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30分钟)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要求,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30分钟)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第二包 | 低报价审核要求 | 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要求,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30分钟)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要求,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30分钟)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更正日期:2026-07-2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冷水滩区双洲路398号
联系人:阳勇
联系方式:159074818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中誉杰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街道麓谷大道627号海创科技工业园B-1栋加速器生产车间710
联系方式:182298551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平芳
电话:18229855107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icuUwC…(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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