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第九中学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洞口县第九中学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公告正文
湖南天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洞口县第九中学的委托,现就洞口县第九中学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采用发布征集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框架协议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洞口县第九中学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洞口财采计 2026900038
3. 采购代理编号: HNTHZB-2026021
4 .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5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详见采购需求中清单表
6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 “第四章采购需求 ” 。
7.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
8. 评标办法:质量优先法
9. 合同定价方式 :( ) 固定总价 (√) 固定单价 ( ) 成本补偿 ( ) 绩效激励
10. 框架协议期限:一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1 1. 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 ) 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5 %;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1 2. 包号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3 个包
二、征集人的采购需求清单表
| 包号 | 包名称 | 分项项目名称(条目号 /品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需求量 | 预算总价 | 交货地点 |
| 包一 | 大米 | A07030101/大米 | 一级及以上大米(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按实际需求配送 | 约 30.00万元/年(按实际采购量结算) | 洞口县第九中学 |
| 包二 | 食用油、鸡蛋 | A07030300/油; A07032102/禽蛋 | 非转基因食用一级物理压榨菜籽油、鸡蛋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按实际需求配送 | 约 65.00 万元/年(按实际采购量结算) | |
| 包三 | 肉类 | A120401/活牲畜 | 鲜猪肉 、鲜牛 肉、 鲜 鸡鸭 等 | 按实际需求配送 | 约 170.00万元/年(按实际采购量结算) |
说明:
1. 确定入围供应商方式:供应商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后,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包一大米的供应商入围数量 ≦ 2 家,包二食用油、鸡蛋的供应商入围数量 ≦ 3 家,包三肉类的供应商入围数量 ≦ 5 家,各包投标供应商不足相应入围数量时最低淘汰 20% (如总数的 20%不足1家,则至少淘汰1家)。
2. 同一投标人只能就本招标项目洞口县第九中学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上述 3个包中的其中1个包进行投标,多投包的,该投标人所投包均无效。
3. 上述所有包的预算总价仅在投标时作为投标包金额参考依据,不做结算依据,按实际配送量结算。
4.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专门面向: (√) 中小企业 (√) 小微企业 ( ) 监狱企业 ( ) 福利性单位。
( )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三、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一大米:投标人为生产加工企业的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企业的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以上证照应在有效期内。
包二食用油、鸡蛋:
( 1)食用油: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以上证照应在有效期内。
( 2)鸡蛋: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以上证照应在有效期内。
包三肉类: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提供《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以上证照应在有效期内。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 .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 16]125 号的规定:
7.1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 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时间为开标后。
7.2 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7.3 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时间: 2026 年 07 月 22 日至 202 6 年 07 月 29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5: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征集文件。
地点:湖南天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洞口县文昌街道金坪路坤龙福源小区旁盛信寄卖店楼上 4楼)
方式:线下获取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6 年 08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洞口县文昌街道金坪路坤龙福源小区旁盛信寄卖店楼上 4楼首次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6 年 08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洞口县文昌街道金坪路坤龙福源小区旁盛信寄卖店楼上 4楼
七、公告期限:
本征集公告在中国 ·湖南政府采购网( www.ccgp-hunan.gov.cn )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询问及质疑:
1 .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 . 潜在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或征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征集文件之日或征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参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湘财购〔2024〕69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 . 征集人信息
( 1)名称:洞口县第九中学
( 2 )联系人:黄志坚
( 3 )电话: 19973910083
( 4)地址:洞口县桔城路 663号
2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1 )名称:湖南天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地址:洞口县文昌街道金坪路坤龙福源小区旁盛信寄卖店楼上 4 楼
( 3 )联系人:陈云中(项目负责人) / 肖肖
( 4 )邮编: 422300
( 5 )电话: 18108476777/ 13873994119
( 6 )电子邮箱: 694620465@qq.com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0wSAeZ…(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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