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长沙市雨花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社区公园保洁服务外包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长沙市雨花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长沙市雨花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社区公园保洁服务外包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公告正文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YHCG-GK-202605280013-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雨花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
采购人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树木岭曲塘路19号
供应商(乙方): 长沙市万厦园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福祥路289号北大资源时光3号楼福祥大厦13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长沙市雨花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社区公园保洁服务外包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 1 | 长沙市雨花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社区公园保洁服务外包 | 公园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1 | 1807185 |
| 合计金额小写: 1807185 元 合计金额大写: 壹佰捌拾万零柒仟壹佰捌拾伍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金额明细:本项目履约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三年预算总价为6008762.64元,此合同为第三年履约期,合同金额为1807185元。2、本合同履约期限: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草坪地被清扫除杂,园区道路铺装、管理用房(卫生间)、小品、水电设备(含水电费缴纳)及相关配套设施清扫清洗保洁、破损部分维护维修及垃圾清运,排水设施(包括明沟和暗沟)的清洁及雨水井、沉沙井等井底的清理,对园区游客进行文明劝导、爱卫宣传,园区安全巡查、绿化及设施损坏上报等工作。
2.人员配置要求
服务人数至少为 43 人,其中包含管理人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水电工 2 人,保洁人员 39 人 ( 厕所由专人打扫 ) 。管理要求:在服务期内,乙方须为员工统一购买意外险,如发生意外伤害及工伤等,均由乙方负责:因公司及服务项目人员责任造成公园财产损失、丢失,由乙方单位全额赔偿。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根据维护及保洁量配置作业车及设备。
4.其他要求
附件 1
社区公园名录
| 序号 | 公园名称 | 具体位置 | 铺装(㎡) | 绿化(㎡) | 总计 (㎡) | 绿地性质 |
|---|---|---|---|---|---|---|
| 1 | 树木岭社区公园 | 车站路与劳动路交汇处西北 角 | 660 | 1540 | 2200 | 小游园 |
| 2 | 圭塘河社区公园 | 劳动东路与圭塘河交汇处的 西北角 | 486.5 | 3166 | 3652.5 | 小游园 |
| 3 | 花桥社区公园 | 沙湾北路以西人民路桥下 北夹角 | 2340 | 12998 | 15338 | 社区公园 |
| 4 | 桂花社区公园 | 桂花村桂花树小学对面 | 970 | 2830 | 3800 | 小游园 |
| 5 | 牛串岭社区公园 | 东二环线一段 151号牛串岭 小区内 | 550 | 2257 | 2807 | 小游园 |
| 6 | 五一社区公园 | 人民路与二环线交汇东南角 | 1500 | 7000 | 8500 | 小游园 |
| 7 | 新塘垅社区公园 | 新雨路马王堆路口新塘垅 小区内 45栋东侧 | 1620 | 2380 | 4000 | 小游园 |
| 8 | 长塘里小游园 | 梓园路与城南路交汇处西南 角长塘里小区内 | 630 | 370 | 1000 | 小游园 |
| 9 | 梓园路小游园 | 梓园路红旗区三片 | 180 | 620 | 800 | 小游园 |
| 10 | 劳动东路小游园 | 劳动东路与马王堆路交叉口 (欧亚达广场前) | 200 | 3892 | 4092 | 小游园 |
| 11 | 长重社区公园 | 东二环一段 196号长重社区 内 | 2763.65 | 2583 | 5346.65 | 小游园 |
| 12 | 赤岗社区公园 | 桂花路 189号赤岗社区内 | 2325 | 3356.51 | 5681.51 | 小游园 |
| 13 | 长钢社区公园 | 港岛路 72号长钢社区内 | 1124.3 | 742.54 | 1866.84 | 小游园 |
| 14 | 广益小游园 | 沙湾路与石坝路交汇处 | 717 | 3586 | 4303 | 小游园 |
| 15 | 自贸区小游园 | 万家丽路自贸区沿线 、长 沙大道 | 0 | 5500 | 5500 | 小游园 |
| 16 | 长沙衡器厂社区公 园(妹子山公园) | 桂花社区妹子山路 | 0 | 6800 | 6800 | 小游园 |
| 17 | 劳动东路新建街 角花园 | 劳动东路黎托路西南角 | 1100 | 4000 | 5100 | 小游园 |
| 18 | 歇马亭社区 | 中意一路与汇金路交叉口 | 4216.2 | 16864.8 | 21081 | 社区公园 |
| 19 | 金井社区 1区 | 正大路金井 1区内 | 730 | 2926.1 | 3656.1 | 小游园 |
| 20 | 金井社区 2区 | 正大路金井 2区内 | 660 | 2644.08 | 3304.08 | 小游园 |
| 21 | 金井社区 3区 | 金海路金井 3区内 | 1617 | 6469 | 8086 | 小游园 |
| 22 | 鄱阳南片社区 | 万芙路洞和路口东南鄱阳华 美佳园内 | 860 | 3438 | 4298 | 小游园 |
| 23 | 桃阳社区 | 万家丽南路一段 199号桃阳 社区内 | 1320 | 5280 | 6600 | 小游园 |
| 24 | 白田村社区公园 | 圭白路 16号长沙商贸旅游 职业技术学院对面白田社区 内 | 760 | 3050 | 3810 | 小游园 |
| 25 | 李家塘社区公园 | 时代阳光大道与 G0401长 沙绕城高速出口交叉口东 150米 | 14389 | 2445 | 16834 | 社区公园 |
| 26 | 和平社区公园 | 高升路 266号省建设厅南侧 | 1307.05 | 10079.22 | 11386.2 7 | 社区公园 |
| 27 | 豹塘岭游园 | 豹塘路才子嘉都小区内 | 4383.53 | 19298.2 | 23681.7 3 | 社区公园 |
| 28 | 仙岭游园 | 万芙南路与桃花塅路交汇处 | 2529.95 | 7816 | 10345.9 5 | 社区公园 |
| 29 | 联盟社区公园 | 绕城高速以北 ,圭白路西, 联盟家苑小区正门南侧 | 6185.77 | 25828.23 | 32014 | 社区公园 |
| 30 | 红一方面军游园 | 环保大道与圭塘路交界西 南角 | 276 | 800 | 1076 | 小游园 |
| 31 | 红星社区公园 | 新韶东路长沙行政学院对面 | 6956 | 27824 | 34780 | 社区公园 |
| 32 | 燕子岭社区公园 | 井湾路 496号井巷社区内 | 1480 | 5904 | 7384 | 小游园 |
| 33 | 融城苑社区公园 | 井圭路 63号融城苑社区内 | 720 | 2843 | 3563 | 小游园 |
| 34 | 佳园星城社区公园 | 井莲路佳园星城内 | 852 | 780 | 1632 | 小游园 |
| 35 | 洞井商贸城小游园 | 洞井路洞井商贸城内 | 1832 | 458 | 2290 | 小游园 |
| 36 | 时代阳光小游园 | 万家丽路时代阳光大道东南 角、万家丽路时代阳光大 道西南角 | 936.6 | 6406.4 | 7343 | 小游园 |
| 37 | 燕子岭公园 | 井湾路燕子岭小学旁 | 7649.01 | 26390 | 34039.0 1 | 社区公园 |
| 38 | 融程花园酒店广场 | 湘府中路 9号 | 16729.25 | 46118.53 | 62847.7 8 | 社区公园 |
| 39 | 时代阳光街角花园 | 时代阳光大道 、洞和路 、桃 花塅路汇合处 | 0 | 6000 | 6000 | 小游园 |
| 40 | 支路九小游园 | 木莲东路支路九 | 260 | 4940 | 5200 | 小游园 |
| 41 | 学堂坡社区公园 | 树木岭路 388号鼓风机厂 小区内 | 607 | 2665 | 3272 | 小游园 |
| 42 | 井塘社区公园 | 井塘社区锦源小学旁 | 1074 | 3222 | 4296 | 小游园 |
| 43 | 德馨园社区公园 | 香樟路 460号德馨园社区内e 区 | 700 | 4475 | 5175 | 小游园 |
| 44 | 三湘社区公园 | 井湾子街道香樟路 32号三湘 小区内 | 927.9 | 3229.1 | 4157 | 小游园 |
| 45 | 曲塘路街角小游园 | 曲塘路与沙湾路交汇处西南 角 | 403.1 | 1650.49 | 2053.59 | 小游园 |
| 46 | 曙光路(金地) 社区公园 | 金地巷曙光南路口西南侧 | 310 | 1390 | 1700 | 小游园 |
| 47 | 茶园坡小游园 | 王家冲茶园坡社区内 | 300 | 900 | 1200 | 小游园 |
| 48 | 正圆社区公园 | 树木岭路正圆社区内 | 1142.775 | 2821.225 | 3964 | 小游园 |
| 49 | 白沙社区公园 | 曙光路与新建西路交汇处东 北角 | 1800 | 4700 | 6500 | 小游园 |
| 50 | 建发美地 “七 一 ”公园 | 黄土岭路与七里庙路交汇处 | 1940 | 8300 | 10240 | 社区公园 |
| 51 | 香樟兰亭小游园 | 香樟路圭塘路口 | 308.7 | 1855.1 | 2163.8 | 小游园 |
| 52 | 都市园艺三湘小 游园 | 韶山南路 153号三湘小区内 | 1350.65 | 5649.35 | 7000 | 小游园 |
| 53 | 玉竹游园 | 区资规局南侧 | 1077.72 | 3168.28 | 4246 | 小游园 |
| 54 | 儿童友好游园 | 洞井路雅塘冲路交汇西北角 | 998.4 | 11866 | 12864.4 | 社区公园 |
| 55 | 榕树公园 | 曲塘路与洞井路交界处 | 0 | 12780 | 12780 | 社区公园 |
| 56 | 香井街角花园 | 曙光南路与木莲中路交汇 处东北侧 | 838.19 | 841.81 | 1680 | 小游园 |
| 57 | 吉联街角花园 | 劳动东路与沙湾路交叉口西 南侧 | 1803.2 | 3484.8 | 5288 | 小游园 |
| 58 | 古曲街角花园 | 劳动东路与古曲路交汇东 北侧 | 880.4 | 1890.6 | 2771.0 | 小游园 |
| 59 | 金井街角花园 | 万家丽南路与振华路交叉 口西侧 | 1490.05 | 3355 | 4845 | 小游园 |
| 60 | 井巷社区周边支路 9社区口袋公园 | 支路 9阳光山庄校区至木 莲路段 | 268.8 | 4235.57 | 4504.37 | 社区公园 |
| 61 | 人民路浏阳河双水湾北匝道公园 | 雨花区黎托街道人民路浏阳 河双水湾北匝道 | 1447 | 7829.3 | 9276.3 | 小游园 |
| 62 | 雨花区 2023年地铁 出入口绿化提质项 目(林荫路: 沙 湾公园南侧) | 4号线沙湾公园站2.3号出 口南侧空地绿化提质项目 | 937 | 1773.8 | 2710.8 | 小游园 |
| 63 | 雨花区 2023年地 铁出入口绿化提质 项目(林荫路:沙 湾公园北侧) | 4号线沙湾公园站 1 、 4号出口 北侧空地绿化提质项目 | 735 | 1598 | 2333 | 小游园 |
| 64 | 雨花区 2023年地 铁出入口绿化提质项目(口袋公园及 林荫路:圭塘站) | 4号线圭塘站1号出口绿化 带提质项目 | 874 | 2739 | 3613 | 小游园 |
| 65 | 雨花区 2023年地 铁出入口绿化提质 项目(口袋公园及林荫路:树木岭 站) | 4号线树木岭站 8 、 9号出口北 侧绿化带提质项目 | 847 | 1640 | 2487.0 | 小游园 |
| 66 | 雨花区 2023年地 铁出入口绿化提质 项目(口袋公园及 林荫路:赤岗岭 站) | 4号线赤岗岭站2号出口绿 化带提质项目 | 564.3 | 1049 | 1613.3 | 小游园 |
| 合计 | 117440.9 95 | 397332. 035 | 514772. 98 |
说明:第 16 、 55-66 号公园本次发包时尚未完成移交,在本采购服务期(三年)内,按实际移交日期与一年自然日比例乘以养护面积计费,特此说明。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按实结算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1625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7.5%,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1625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7.5%,说明: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1625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7.5%,说明: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1625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7.5%,说明: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4215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付款方式1.季度考核付款:季度考核合格,支付到该季度费用的70%;季度考核不合格,支付到该季度费用的50%。2.合同期结束付款:根据全年综合考核等级一次性付清年度费用:综合评分优秀的拨付100%,良好的拨付98%,合格的拨付95%,不合格的按实际考核得分技百分比折算进行拨付维护管理费用。3.维护单位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或连续两个月或半年内三次被评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收款账户:交通银行长沙分行潇湘支行(长沙市万厦园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31610000018150077584)
3.预付款保函:否
/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6-01 —— 2027-05-31
五、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按照简易程序进行项目履约验收。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1、绿化区域清洁卫生、管理用房保洁及维修、铺装小品及相关配套设施,达到社区公园保洁标准。
2、维修更换必须达到原设计标准或中方要求
3、定期对所有配套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或更新破损,
4、及时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对电缆、电线采取安全防资措施,防止电缆、电线被割盗或漏电现象。
5、乙方的所有维修维护活动必须有详细记录供甲方核查。
6、乙方要制定防旱抗旱、防汛、冰灾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1.维护单位更换的产品,应与原单项工程中一致或优于原使用产品的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3.乙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对园区进行保洁维护。不得委托第三方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具体作业时间、作业方式、作业流程、作业标准等参照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考核办法及细则(见件)。
4.乙方需建立服务联系机制,设置专人接收服务、联系信息,及时将工作计划、工作动态、处理结果上传报备甲方。
5.作业规范符合考核细则要求。
6.绿地、设施保洁按考核细则处理到位。
7.管理用房、垃圾桶、公共厕所按考核细则处理到位。
8.照明设施:绿地矮灯干净无积灰。灯杆无脏污、附物。负责维护范围照明设施定时启闭。 9.排水沟:应每周一次以上清理保洁。目视干净无杂草、杂物。排水畅通无堵塞、积水、异味。
10.除杂草杂株:草坪内阔叶杂草及时清除,绿地内高于种植物15CM以上的杂草、杂树、杂藤及时清除,单株植物围及树穴内无明显杂草,新接管绿地三个月内达标。
11.日常巡查上报:每天不少于2次巡查,发现绿地损毁、绿地给排水设施、照明监控设备、小品损坏。
12.文明劝导:对园区游客行为进行劝导,制止不文明、不安全行为。立即进行现闭场安全防护及警示,当日报送信息至甲方并配合现场处置:对于安全隐患等异常情况,报告甲方并进行现场防护、警示,必要时进行游人劝离和隐患现场封。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投标文件进行履约。
(6)履约验收标准:
1.本项目验收程序诸采购人严格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要求,按照简易程序进行项目履约验收。
2.乙方须加强组织管理,所有维护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维护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甲方。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无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收运服务业务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管理、监督和检查,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拒绝甲方监督人员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改进意见。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及指导,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拒绝甲方监督人员的检查、取证或核实等要求;5.乙方负责提供本项目作业所需的全部工具、设备、车辆和材料。6.乙方负责安排专门人员参加业务技术的培训学习,并定期对工作人员开展安全规范作业、交通安全常识、人身安全防范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可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三次整改不合格,视为乙方无能力类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响应的经济损失。4.由于乙方原因而损坏甲方财产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赔偿。5.因政策变更等客观情形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其他:/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 法定代表人: | 曹旭鑫 | 法定代表人: | 周宏泉 |
| 委托代理人: | 蔡雨春 | 委托代理人: | 何琪 |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5UAH20…(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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