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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民政局特困人员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安乡县民政局特困人员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29
所属地区湖南省
采购人安乡县民政局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信息来源湖南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安乡县民政局特困人员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发布人: 常德市中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26-06-29

安乡县民政局的安乡县民政局特困人员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于2026-06-29结束,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安乡县民政局特困人员护理保险服务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 安财采计[2026]000176

委托代理编号:CDZDC2026-1036

采购项目用途、技术要求、名称及预算:

分包号分包名称项目基本情况预算金额(元)
1安乡县民政局特困人员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第一包)详细894000
2安乡县民政局特困人员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第二包)详细353700

二、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供应商库抽取()采购人、专家推荐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址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6-06-29 09:30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6-06-29 09:30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安乡招标代理工作部(安乡县深柳镇潺陵东路)

定标时间:2026-06-29 11:40

四、磋商情况

安乡县民政局特困人员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第一包)

供应商名称联系人报价(元)综合评分政策支持扣除比例(%) 政策支持扣除后报价政策支持原因评审结果货物类需求

响应信息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

王严蕲

893100

97.84

第1名

无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中心支公司

吴鹏

893700

63.17

第2名

无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中心支公司

张永鹏

849300

41.33

第3名

无

安乡县民政局特困人员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第二包)

供应商名称联系人报价(元)综合评分政策支持扣除比例(%) 政策支持扣除后报价政策支持原因评审结果货物类需求

响应信息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分公司

李红兵

352800

98.85

第1名

无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中心支公司

吴鹏

353100

63.52

第2名

无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中心支公司

张永鹏

336015

第3名

无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包名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成交金额(大写)联系人供应商地址

安乡县民政局特困人员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第一包)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

893100

捌拾玖万叁仟壹佰元

王严蕲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武陵大道777号

安乡县民政局特困人员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第二包)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分公司

352800

叁拾伍万贰仟捌佰元

李红兵

常德市武陵区城北办事处光荣路居委会青年南路345号

六、主要标的信息:

包名成交供应商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安乡县民政局特困人员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第一包)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

安乡县民政局特困人员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第一包)

详见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安乡县民政局特困人员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第二包)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分公司

安乡县民政局特困人员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第二包)

详见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七、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包名:安乡县民政局特困人员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第一包)

成员名单:

职务姓名产生方式参与过程备注

组长

易康

随机抽取

全过程

成员

胡丽娟

随机抽取

全过程

采购人代表

龚超

自行选定

全过程

包名:安乡县民政局特困人员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第二包)

成员名单:

职务姓名产生方式参与过程备注

组长

易康

随机抽取

全过程

成员

胡丽娟

随机抽取

全过程

采购人代表

龚超

自行选定

全过程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金额:14951.00 元,收费标准:按照常财办发(2024)7号文件执行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乡县民政局

地址:深柳镇洞庭大道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13319623056

采购代理机构:常德市中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慧、熊柏林

联系电话:0736-4313018、7177288

地址:常德市武陵区乐享爱弥儿幼儿园7楼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附件-1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anEmsV…(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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