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交村下湾至高难农村道路硬化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交村下湾至高难农村道路硬化
公告正文
地交村下湾至高难农村道路硬化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日期: 2026-06-29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新厂镇人民政府本级的地交村下湾至高难农村道路硬化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编号: CGXM2026431229000003
2、采购项目名称:地交村下湾至高难农村道路硬化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CGXM2026431229000003
3、委托代理编号: HNQF-CG-2026003
4、采购项目预算: 978300.00 (单位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90天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需求
|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元) | 最高限价(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 01 | 包 1 | 地交村下湾至高难农村道路硬化 | 详见磋商文件 | 1项 | 978 300 .00 | 978275.00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为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1人(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公路、桥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1人(安全员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1人,以上人员应为该单位的在职员工;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时间: 2026 年 06 月 29 日至 2026 年 07 月 06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靖州苗族侗族自唐家组相聚圆3楼
3、方式:现场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投标经办人携带: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②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③特定资格证明文件; ④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1); 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上述资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将不予受理。
4、售价: 0 (单位元)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 年 07 月 10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靖州苗族侗族自唐家组相聚圆3楼
3、开标时间: 2026 年 07 月 10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靖州苗族侗族自唐家组相聚圆3楼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新厂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新厂镇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 15874519267
邮编: 418400
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湖南七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靖州苗族侗族自唐家组相聚圆3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18975088018
邮编: 418000
电子邮箱: hnqfgl@.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18975088018
附件信息: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N93oeA…(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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