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标了全国招标采购信息一站式聚合平台

博乐市中小学食堂建设项目-第十中学食堂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博乐市第十中学食堂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规模未知,2026-10-29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9
所属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采购人博乐市第十中学
代理机构新疆博城问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人未知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所属行业教育培训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工期/服务期未知
采购人地址未知
项目联系人未知
联系电话未知

公告正文

‍

项目概况

博乐市中小学食堂建设项目-第十中学食堂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04日 16: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BCWQTP2026-018

项目名称: 博乐市中小学食堂建设项目-第十中学食堂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3119679.62

最高限价(元): 3119679.6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博乐市中小学食堂建设项目-第十中学食堂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119679.62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1.在博乐市第十中学建设1000平方米食堂一栋;2.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3.按标准配备烹饪、消毒、仓储设备。安装智慧监管系统。(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1月07日,计划完工日期:2027年11月07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当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含贰级)注册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29日 至 2026年11月02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4:00 ,下午 14: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04日 16:00 (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6年11月04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响应,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响应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博乐市第十中学

地 址: 博乐市第十中学

联系方式: 0909-2287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博城问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博州博乐市南城区街道龙纹巷1号龙文水岸小区2号楼2-02号门面房06室

联系方式: 150228338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宇佳

电 话: 15022833822

附件信息:

内容提要

博乐市第十中学食堂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规模未知,2026-10-29

关键信息

  • 预算/截止/资格/交付期/特殊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未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jzxtpgg/202610/t20261029_27587430.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

相关标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