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红会医院配置电动取皮刀、轧皮机设备一批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配置电动取皮刀、轧皮机设备一批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2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5-273
项目名称:配置电动取皮刀、轧皮机设备一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65,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国产设备 30 个日历日内按甲方要求完成项目内容,并交付甲方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配置电动取皮刀、轧皮机设备一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应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具体参见“响应文件格式”;
(4)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供应商应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具体参见“响应文件格式”。
(9)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供应商应提供声明,格式及内容具体参见“响应文件格式”。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由西安市红会医院职工及其亲属投资举办的企业参加投标声明;供应商应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具体参见“响应文件格式”。
(11)供应商是生产企业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是代理销售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1月23日至 2026年01月29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2月0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2月0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 六)根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 [2021]431 号)文中 “ 第 16 条规定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投标(或相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失信行为 ”
(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
( 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 68 号);
(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 2007 〕 51 号);
( 4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 〕 19 号);
( 5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 〕 18 号);
( 6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 141 号);
( 7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 〕 9 号);
( 8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 2018 〕 23 号);
( 9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 2021 〕 19 号);
( 10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 < 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 的通知》(财库〔 2021 〕 20 号);
( 11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 2020 〕 15 号);
( 12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 2021 〕 29 号);
( 13 )《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 2023 〕 5 号);
( 14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 - 陕财办采〔 2023 〕 3 号;
( 15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 - 陕财办采〔 2023 〕 4 号;
( 16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本项目投标人除进行电子化投标外,还需线下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红会医院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稍门友谊东路555号
联系方式: 029-865207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成长大厦8楼
联系方式: 187295126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杨
电话: 18729512687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1月22日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shaanxi.gov.cn/freecms/site/shaanxi/ggxx/info/2026/8a69c6f19b961…(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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