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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彬州市玉米单产提升项目第一期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招标公告陕西省水利工程截止 2026-03-06 10:0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9
投标截止2026-03-06 10:00
所属地区陕西省 · 咸阳市
采购人彬州市农业农村局
代理机构陕西霖泰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1500万元
所属行业水利工程
信息来源陕西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5年彬州市玉米单产提升项目第一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沣西新城天兴大厦 1410 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3月0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TJHZB【2026】-003

项目名称:2025年彬州市玉米单产提升项目第一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彬州市玉米单产提升项目第一期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 4,015,1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015,1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灌溉排水工程施工2025年彬州市玉米单产提升项目第一期一标段1(项)详见采购文件4,015,1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合同包2(2025年彬州市玉米单产提升项目第一期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 10,984,9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0,984,9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2-1灌溉排水工程施工2025年彬州市玉米单产提升项目第一期二标段1(项)详见采购文件10,984,9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彬州市玉米单产提升项目第一期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4)《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6)其他需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2025年彬州市玉米单产提升项目第一期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4)《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6)其他需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彬州市玉米单产提升项目第一期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基本信息应在“ 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可查询;

(6)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经营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得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

合同包2(2025年彬州市玉米单产提升项目第一期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基本信息应在“ 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可查询;

(6)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经营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得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2月10日至 2026年02月14日,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沣西新城天兴大厦 1410 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3月06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沣西新城天兴大厦 1410 室

开标地点:沣西新城天兴大厦 1410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支持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文件获取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应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前往沣西新城天兴大厦1410室进行现场获取。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投标单位应当在要求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每个投标人只允许参与1个合同包的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彬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彬州市西大街51号

联系方式: 18829803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霖泰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天兴大厦14010室

联系方式: 029-886883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 029-88688345

陕西霖泰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09日

公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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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shaanxi.gov.cn/freecms/site/shaanxi/ggxx/info/2026/8a69c9579c305…(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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