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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机关 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2026年“禁止露天焚烧”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DLZC-2026-1016)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2026年“禁止露天焚烧”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DLZC-2026-1016)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9
所属地区天津市
采购人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机关
项目预算67.6万元
所属行业农业农村
信息来源天津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2026年“禁止露天焚烧”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DLZC-2026-1016)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9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2026年“禁止露天焚烧”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万象路168号B座5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4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ZC-2026-1016

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2026年“禁止露天焚烧”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7.5972万元

最高限价:67.597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价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否67.597267.5972其他空气污染治理服务太平镇为纯涉农镇,镇域面积19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保有量73平方公里,约占新区总数的三分之一,镇域面积大、易发火点多。为有效解决露天焚烧问题,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现对2026年“禁止露天焚烧”进行防范宣传、巡查和火点扑救。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6)本项目付款事项如属于机关、事业单位采购货物、工程、服务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则应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上述条款付款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合同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机关、事业单位与中小企业约定以货物、工程、服务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合同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明确、合理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并在该期限内完成检验或者验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7)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投标人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对该投标人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①投标人报价 2026年04月09日到 2026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万象路168号B座502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1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4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万象路168号B座5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南环路1号

联系方式:022-631577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德龙(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道万象路168号

联系方式:022-58959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泽

电话:13312160885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大德龙(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09日

公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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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tianjin.gov.cn/portal/documentView.(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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