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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润东花苑2号楼104室门面房招租

泰州市海陵区润东花苑2号楼104室门面房招租,挂牌出租,起始时间2026年10月29日16时00分,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16时00分,竞价时间2026年11月19日09时00分

招标公告江苏省医疗卫生截止 2026-11-12 16:0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9
投标截止2026-11-12 16:00
开标时间2026-11-19 09:00:00
所属地区江苏省 · 泰州
采购人泰州市鑫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9.25万元
项目编号32120201202610004
采购方式挂牌出租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信息来源江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期/服务期3年
采购人地址江苏省泰州
项目联系人李慧恩
联系电话15751159995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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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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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006001

泰州市海陵区润东花苑2号楼104室门面房招租

信息发布时间:2026-10-29 16:00:00

来源:泰州市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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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

原文链接

http://ggzy.taizhou.gov.cn/EpointWebBuilder/pageRedirectAction.action?cmd=pageRedirect&locationurl=http://ggzy.taizhou.gov.cn&infoid=74cfee67-d63b-4f66-8edb-c7d5435bc76a

委托单位:

泰州市鑫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泰州市海陵区润东花苑2号楼104室门面房招租

项目编号

32120201202610004

标的名称

泰州市海陵区润东花苑2号楼104室门面房招租

标的编号

3212020120261000401

出租方

泰州市鑫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出租行为批准

单位

泰州东部新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挂牌时间

起始时间:

2026年10月29日16时00分

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12日16时00分

竞价时间

2026年11月19日09时00分

招租形式

一

、

本次

出租

采取挂牌

出租

方式确定承租方。

二

、

信息发布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

确定承租方

,

以不低于

挂牌价标准签约

;若征集到

两家

及

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则采取

网络竞价

的

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

,竞价幅度为

500

元

。

标的概况

坐落位置

润东花苑北门,济川东路路南

房产证号

泰州国用2014第211号

出租面积

113.16㎡

出租用途

商用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租赁到期,目前空置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中医院对面

其他说明

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出租房屋现状,向出租方查看相关房屋产权、建设手续,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实际情况,发现实际情况与本公告表述不一致的或不能满足自己的租赁目的的,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书面提出,否则责任自负。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仅如实公布出租方提供的资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二、意向承租方在交易平台竞价过程中,出现因不可抗力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房屋到期后,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涉及装修的部分可移动的带走,不可拆除的部分不予补偿。

四、特别提醒:本出租房屋无产权,以实物现状为准,出租方不承担出租房屋的瑕疵保证。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可实地查看,以便充分了解该房屋现状,且愿意承担本出租房屋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出租条件

挂牌价格

(元 /

年

)

92500.00

租期(年)

3

租金支付

方式

(年付[先付后用])一次性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每年递增1%

是否设置原承租方优先权

是

租赁押金(元)

年租金的一半,交易双方自行结算

合同签订

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因承租方原因逾期或拒不签订,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价款结算

一、承租方自《资产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付清所有款项(包含第一次房租、交易服务费、公证费等,均以查看系统到账、发票为准。

),第一次房租由本中心统一结算,其余租金由承租方和出租方按照租赁协议自行结算。

若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相关款项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承租方的资格要求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交易活动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其他要求

房屋到期后,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涉及装修的部分可移动的带走,不可拆除的部分不予补偿。

(1)除租金外,承租户自行承担水电、物业等运营费用;

(2)房屋自合同签订日起算租金,无装修免租金优惠;

(3)承租户自行负责办理经营各类证照及承担合同期内存在的各项风险及法律责任;

(4)必须守法经营、安全经营。

(5)此出租房屋现状交付(不包括可移动装饰装修物)。

保证金条款

一、保证金:27000   元。

二、缴纳期限: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保证金汇入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三、注意事项:

1、自然人须以其本人名义缴纳,单位须从其公司账户缴纳;

2、保证金须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3、保证金应于挂牌截止时间前到账,逾期未缴纳保证金或缴纳保证金不足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四、保证金处置:

1、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项目结束经出租方确认后,予以退回;无故放弃中标者,不予退还。

2、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渠道退还。

报名材料

一、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登陆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taizhou.gov.cn

)产权交易频道自行注册报名。

注册时请参照

“

办事指南

”

栏目中

“国有

产权交易

项目受让方所需材料

”

(

http://ggzy.taizhou.gov.cn/bszn/20260910/ab728a8a-4469-4e05-9c5f-d3244828f0c7.html)完善相关信息(注册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否则会影响报名),注册完成后登录(已注册的直接登录)交易系统选择项目进行网上报名

。

二、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产权交易平台报名系统“报名所需文件”中):

(一)若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的须提供:

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依法不需要取得营业执照的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证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承诺函;

(请使用最新模版,详见公告底部附件,上传的承诺函内容及条款必须与本附件一致)

4、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若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

1、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2、承诺函;

(请使用最新模版,详见公告底部附件,上传的承诺函内容及条款必须与本附件一致)

3、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

上述报名材料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一次性上传齐全,若提供不全、未按规定格式提供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公告期满后,由出租方根据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竞价须知

一、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二、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标的房屋时,应保证以不低于资产租金底价报价(其他承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若未按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出租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三、竞价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

(特殊情形另行通知)

四、意向承租方不得相互串通报价、威胁他人等,否则取消竞价资格,出租方有权没收保证金,作不良行为进行公示。

五、竞价地点: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时间内在交易平台上自行竞价(特殊项目另行通知)

其他说明

一、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资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意向受让方在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缴纳保证金的,即表示对标的状况无异议,同意本次公告要求。

三、下列情况视同违约,其缴纳的保证金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

1、协议转让,承租方不能按交易公告约定条款履约的;

2、进入公开竞价程序最终成为承租方后,拒绝按交易公告约定条款履约的、拒绝签订合同的;

3、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4、其他不遵守产权交易惯例的行为。

四、按照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收取交易服务费。

五、本项目由江苏省泰州市泰州公证处全程参与现场监督公证,根据苏发改收费发[2019]707号文件,承租方须缴纳公证费   200   元。

六、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须按时参加网络竞价,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

如意向承租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网络竞价或招标,需在竞价前向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土地及产权交易处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提供证明,并得到出租方的批准。

七、一切违反本公告或对交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本中心有权对该行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各挂牌单位有权拒绝其报名,或报名视为不合格,并拒绝其参加竞价、拍卖、招标等。

八、各意向承租方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均须遵守中心办公秩序,不得有吵闹、喧哗、拍案等不雅或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

九、交易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导致系统异常,不能正常进行竞价活动的,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十、因出租方出具书面材料终止(中止)项目的,系统当前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成交依据。

由此造成当前最高报价人未能成交的,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其他特别情况,由中心会同相关批准部门、出租人协同处理。

十二、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不是合同当事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慧恩

联系电话

15751159995

联系地址

海陵区凤凰东路60号文创大厦E楼410室

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

0523-86965008

联系地址

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

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

0523-86898618/0512-58188512

报名端口

http://sxyth.ggzy.taizhou.gov.cn:8082/CQTPBidder/memberLogin

12321200469045011L-6

3212020120261000401

内容提要

泰州市海陵区润东花苑2号楼104室门面房招租,挂牌出租,起始时间2026年10月29日16时00分,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16时00分,竞价时间2026年11月19日09时00分

关键信息

  • 挂牌出租,起始时间2026年10月29日16时00分,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
  • 挂牌价格92500元/年,租期3年,租金支付方式年付
  • 保证金27000元
  • 意向承租方须具备相应资格,提供相关材料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参与本次交易活动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原始公告:https://jsggzy.jszwfw.gov.cn/jyxx/003006/003006001/20261029/59ebda51-cf67-4904-9…(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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