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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蓝田县普化镇人民政府(本级)陈家滩村环境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招标公告陕西省农业农村截止 2026-04-13 14:3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30
投标截止2026-04-13 14:30
所属地区陕西省 · 西安市
采购人西安市蓝田县普化镇人民政府(本级)
代理机构陕西长城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预算40.8万元
所属行业农业农村
信息来源陕西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陈家滩村环境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蓝田县青灞路白鹿原管委会对面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4月13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CC-[2026]-ZB030

项目名称:陈家滩村环境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陈家滩村环境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40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07,998.49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其他建筑工程陈家滩村环境提升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408,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50 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陈家滩村环境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陈家滩村环境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

(3)投标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

(5)供应商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基本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或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6)投标供应商不得在各级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3月31日至 2026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蓝田县青灞路白鹿原管委会对面3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13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蓝田县青灞路白鹿原管委会对面3楼30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4月13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蓝田县青灞路白鹿原管委会对面3楼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根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供应商免费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代理机构可向财政部门反映相关情况。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况,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4)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下: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7)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10)《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1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釆[2020]15号);1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蓝田县普化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普化镇街道

联系方式: 029-829254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长城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蓝田县青灞路白鹿原管委会对面

联系方式: 029-827222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茹

电话: 029-82722200

陕西长城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3月30日

公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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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shaanxi.gov.cn/freecms/site/shaanxi/ggxx/info/2026/8a69c9579c8d6…(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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