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博物馆供货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HT-省本级-2026-00550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 HT-省本级-2026-00550
二、合同名称:供货合同
三、项目编号: ZCBN-省本级-2026-01864
四、项目名称:西安碑林博物馆东区业务用房值班室配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碑林博物馆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三学街15号
联系方式:87258446
供应商(乙方):西安三禾荣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建设路西段新旅城5号楼3单元1101号
联系方式:1325973155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办公家具 | 1(批) | ¥65,612.40 | ¥65,612.40 | 技术服务:提供货物合格证、货物使用说明书(中文)和其他资料;提供服务承诺(以投标文件、澄清表(函)、合同和随货物的相关文件为准)。 售后服务: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于当日派出专业维修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测维修,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服务方承担,若需送回生产厂,由服务方承担往返费用;定期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走访,给予检查维护;排除故障的期限不得超过8小时(工作日),否则采购人有权指定第三方维修,维修费用由服务方承担;质保期结束前,进行系统测试,全面保养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验收方面: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采购人根据合同要求进行外观验收,确认产地、规格型号和数量;货物安装、调试并正常运行后,由服务方进行自检,合格后准备验收文件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人确认自检内容后,组织进行系统验收,合格后,填写西安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项目验收单(一式五份)作为对货物的最终认可;服务方需向采购人提交货物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资料,以便采购人日后管理和维护。 |
合同金额: 65,612.4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伍仟陆佰壹拾贰元肆角
履约期限:2026年03月27日至2026年04月23日
履约地点:西安碑林博物馆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3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西安碑林博物馆
2026年04月02日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shaanxi.gov.cn/freecms/site/shaanxi/ggxx/info/2026/8a69c4b09bb14…(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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