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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公安局正阳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招标公告陕西省农业农村截止 2026-04-22 09:0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8
投标截止2026-04-22 09:00
所属地区陕西省 · 安康市
采购人平利县公安局(本级)
代理机构陕西东沣荣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309.86万元
所属行业农业农村
信息来源陕西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平利县公安局正阳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4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RH2026-006

项目名称:平利县公安局正阳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98,643.7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公安局正阳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3,098,643.75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3,098,643.75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警察业务用房施工平利县公安局正阳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3,098,643.75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完工(起止日期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公安局正阳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供应商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供应商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供应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供应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公安局正阳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备注: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应根据陕建发〔2024〕1058 号文件规定,需在有效期内及时换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身份证及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承诺书)。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一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信息表。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2025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5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参保缴费证明,证明材料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供应商需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新成立公司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开标现场通过以上网站对各主体信用记录进行核查,以网站核查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磋商,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4月09日至 2026年04月15日,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22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4月22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登录网址:http://bjmkb.akggzyjy.cn/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①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②投标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扩展名为(*.SXSZF)的电子磋商文件,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投标的责任自负;③请各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④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登陆网址( http://bjmkb.akggzyjy.cn/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 [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0512-58188039。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利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222号

联系方式: 0915-8418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东沣荣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高新碧桂园金州府9号楼2单元501室

联系方式: 0915-88801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话: 13922860752

陕西东沣荣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08日

公告原件

下方为公告原件 PDF,可直接翻阅;若显示空白(该站不允许被嵌入),请点右侧「在新窗口打开」在新窗口打开 ›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shaanxi.gov.cn/freecms/site/shaanxi/ggxx/info/2026/8a69c06a9c8d6…(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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