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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旬河防洪工程(旬河口至甘溪段)白柳镇柳村坝段监理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招标公告陕西省水利工程截止 2026-04-20 14:3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8
投标截止2026-04-20 14:30
所属地区陕西省 · 安康市
采购人旬阳市水利局
代理机构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25.78万元
所属行业水利工程
信息来源陕西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旬阳市旬河防洪工程(旬河口至甘溪段)白柳镇柳村坝段监理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旬阳市商贸大街四巷一单元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4月20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DL-XY2026007

项目名称:旬阳市旬河防洪工程(旬河口至甘溪段)白柳镇柳村坝段监理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7,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旬阳市旬河防洪工程(旬河口至甘溪段)白柳镇柳村坝段监理费):

合同包预算金额: 257,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57,8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工程监理服务旬阳市旬河防洪工程(旬河口至甘溪段)白柳镇柳村坝段监理费1(项)详见采购文件257,8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旬河防洪工程(旬河口至甘溪段)白柳镇柳村坝段监理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旬河防洪工程(旬河口至甘溪段)白柳镇柳村坝段监理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4)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及高级职称,且在本单位注册、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5)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7)财务报告:提供2024年或2025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资信证明,须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8)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4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4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并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4月09日至 2026年04月15日,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旬阳市商贸大街四巷一单元2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20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旬阳市商贸大街四巷一单元201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4月20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旬阳市商贸大街四巷一单元2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领取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1份。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磋商的,后果自负。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旬阳市水利局

地址:旬阳市城关镇观极路2号院

联系方式: 091572023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旬阳市商贸大街四巷一单元201

联系方式: 15509289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偲

电话: 15509289000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08日

原始公告:http://www.ccgp-shaanxi.gov.cn/freecms/site/shaanxi/ggxx/info/2026/8a69c9579c8d6…(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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