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公开招标,预算183.57万元,2026-11-20截止。
公告正文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C005113747003
发布时间:2026-10-2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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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11-20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12****200023145-XM001
项目名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
预算金额:183.5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83.5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包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 01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 | 183.57 | 1 批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货物交付,在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培训并取得有效的校准、检定证书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合同履行至完成所有合同约定事项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 本项目专门面向 ■ 中小 □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 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 小微企业承接。
□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依据财库〔 2016 〕 125 号文,投标人“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否
□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10-30 至 2026-11-05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
供应商持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 )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11-20 14:00(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 )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 〕 19 号);
( 2 )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 〕 18 号);
( 3 )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
( 4 )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 68 号);
( 5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 141 号);
( 6 )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 125 号);
( 7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 京财采购〔 2022 〕 672 号);
( 8 )执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 〕 300 号);
( 9 )按照《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 2015 〕 309 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
( 10 )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 〕 19 号);
( 1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 2025 〕 34 号);
( 12 )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 2026 〕 2 号)。
2.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2.1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 用户指南 ”—“ 操作指南 ”—“ 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 ” ,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 用户指南 ”—“ 操作指南 ”—“ 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 ” 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 用户指南 ”—“ 工具下载 ”—“ 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 ” 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 用户指南 ”—“ 工具下载 ”—“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 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 / 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2.5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 . 7 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需响应政策要求:鼓励供应商以出具保函(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如供应商无法出具保函(保险),确需银行转账、支票等方式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出具说明函(格式自拟)。
本次价格分为 50 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东城区特种设备检测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联系方式:朱工,010-671195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联系方式:侯媛媛、李丁、马若莎、杨栋、王康康、姚凤阳、赵安琪、张靖、张超,010-671934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媛媛、李丁、马若莎、杨栋、王康康、姚凤阳、赵安琪、张靖、张超
电 话: 010-67193487
内容提要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公开招标,预算183.57万元,2026-11-20截止。
关键信息
- 预算183.57万元
- 2026-11-20截止
- 不接受进口产品
- 电子化采购
- 需CA数字证书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原始公告:https://ggzyfw.beijing.gov.cn/jyxxcggg/20261029/5766792.html(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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