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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津门湖街道办事处机关 津门湖街道龙湖天街周边道路增设电子警察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WXZB2026-G-002)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津门湖街道办事处机关津门湖街道龙湖天街周边道路增设电子警察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WXZB2026-G-002)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0
所属地区天津市
采购人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津门湖街道办事处机关
项目预算120万元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信息来源天津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津门湖街道办事处机关津门湖街道龙湖天街周边道路增设电子警察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WXZB2026-G-002)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0日发布来源: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津门湖街道办事处机关

项目概况

津门湖街道龙湖天街周边道路增设电子警察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开源路中北科技产业园二区4号楼2门二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5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XZB2026-G-002

项目名称:津门湖街道龙湖天街周边道路增设电子警察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万元

最高限价:114.578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价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是120114.5785电子设备工程安装在为增强群众出行的便利性和安全性,切实解决龙湖天街商场周边违法停车问题,现有电子警察已无法满足执法需求,结合该区域实际情况,拟在江湾一支路、江旭路等路段视情况增设电子警察设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完工(具体以实际施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六)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供应商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对该供应商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 1. 供应商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50%; 2. 供应商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供应商报价×50%; 3. 供应商报价<最高限价×45%; 4. 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相关证件加盖公章复印件。 2.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件; 4.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单独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为机电工程专业;项目经理应为供应商正式签订劳务合同人员,须提供任命书原件加盖公章; 5.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B.开标前近三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6.2025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同时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 9.本项目仅限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4月21日到 2026年04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开源路中北科技产业园二区4号楼2门二层

方式:网络获取。①报名时请将以下资料发送至本公司邮箱tjwxzx2021@163.com:(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须提供合格供应商截图加盖公章;②项目联系人审核信息无误后并发送汇款账号信息,报名单位将文件费汇至我公司指定账户。③报名单位汇款完成后,将汇款凭证发送至我公司邮箱;④项目联系人确认收到文件费用后,发送招标文件。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5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开源路中北科技产业园二区4号楼2门二层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5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开源路中北科技产业园二区4号楼2门二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津门湖街道办事处机关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门湖街道江湾路85号

联系方式:881612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开源路中北科技产业园二区4号楼2门二层

联系方式:138202272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3820227218

天津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0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tianjin.gov.cn/portal/documentView.(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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