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标了全国招标采购信息一站式聚合平台

葫芦岛市公安局视频点位租赁光纤政府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葫芦岛市公安局视频点位租赁光纤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中标金额为749,700元,合同期限为1年,可续签2年。

中标公告辽宁省公共安全截止 2026-10-31 00:00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9
投标截止2026-10-31 00:00
开标时间2026-10-29 00:00:00
所属地区辽宁省 · 葫芦岛市
采购人葫芦岛市公安局
代理机构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预算74.97万元
中标金额74.97万元
项目编号JH26-211400-0120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公共安全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工期/服务期1年,可续签2年
采购人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2-6号
项目联系人王凯
联系电话0429-3023831、3023833

公告正文

葫芦岛市公安局视频点位租赁光纤政府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时间:2026-10-29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6-211400-01201

二 、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视频点位租赁光纤政府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视频点位租赁光纤线路一

供应商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8号

中标(成交)金额:749,700(元)

评审报价:7497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视频点位租赁光纤线路一

服务类

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视频点位租赁光纤政府采购项目葫芦岛市公安局视频点位租赁光纤线路一(C17990000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服务范围:包括前端视频监控及承载视频监控所需的数据专线服务。此次项目为市局平台城市增补项目,要求前端结构化球机通过运营商安全网络后与公安网现有视频监控平台及存储无缝对接;数量需求:上述线路需要更换摄像头160个,以确保视频光纤线路传输畅通,图像可用

服务要求:1.服务期内,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数据专线接入服务、摄像头采购及安装集成服务,摄像头只提供一次性安装调试,每个点位调试通过后由甲方进行验收,后期不再提供维保,但摄像头产品需要提供不低于三年产品质保期。 2.安装集成服务的范围包括采购项目所需的辅材,包括网线、电源延长线、光猫、防水箱等,负责每个点位摄像机的安装、调试,调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要求的一机一档录入条件以及摄像头OSD字符要求,保证接入公安局的视频平台。安装集成服务的范围不包括协调办电及引电立杆,由甲方负责协调就近单位配合乙方就近引电接入。 3.确保点位实时预览流畅,不卡顿,如点位增加摄像头,需增加相应带宽。如遇线路故障,需2小时内排查出故障原因,8小时内修复故障,如遇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力,需48小时内排除障碍。如遇乙方及乙方上级单位任何要求,对线路带宽等信息做修改,乙方需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得到甲方允许后方可实施,否则如遇甲方工作需求但线路有问题导致点位不通,甲方工作不能开展,乙方在30分钟内需恢复线路原状况,否则扣除乙方此点位相应服务费。 4.对未更换摄像头具体要求:在平台显示预览效果及操作无障碍,流畅,摄像头运行正常情况下,无需更换,但需保证镜头干净,不影响画面显示。更换的摄像头,需乙方书面上报点位情况通知甲方,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正确设置摄像头的日期、OSD字符、IP地址等信息。 5.对已更换新设备具体要求:乙方更换新摄像头,需要有明确的点位信息,需要与甲方负责单位以书面形式记录更换的摄像头信息,并更改正确的IP地址、摄像头日期、OSD字符显示。乙方无法操作平台的前提下,需与甲方负责单位联系,由甲方负责单位指定专人更改新摄像头的参数(日期、OSD字符等信息)。其他要求: 1、履约期限:合同期限为1年,验收合格后且项目内容无实质性变化,可续签2年,逐年续签。 2、付款方式及条件:按月验收合格后,结算支付光纤租用费用 3、验收标准:所开通视频点位满足公安部、省公安厅一机一档要求,硬件性能满足接入条件;所用光纤线路畅通,点位在线。 4、质量保证期:三年 5、现场支持:(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 6、系统扩展、升级服务要求:前端设备支持远程升级,按照甲方要求满足公安部,省公安厅对视频前端图像质量要求,摄像机对接标准及安全接入的扩展及升级。

服务时间:合同期限为1年,验收合格后且项目内容无实质性变化,可续签2年,逐年续签。 质量保证期:( 3 )年 线路租用服务存续期内都是质保期,要求提供的服务具体标准满足《电信服务规范》的有关规定,提供日常维护,保证甲方使用通信业务安全畅通,同时满足新安装摄像头质保期三年。

服务标准:1.服务期内,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数据专线接入服务、摄像头采购及安装集成服务,摄像头只提供一次性安装调试,每个点位调试通过后由甲方进行验收,后期不再提供维保,但摄像头产品需要提供不低于三年产品质保期。 2.安装集成服务的范围包括采购项目所需的辅材,包括网线、电源延长线、光猫、防水箱等,负责每个点位摄像机的安装、调试,调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要求的一机一档录入条件以及摄像头OSD字符要求,保证接入公安局的视频平台。安装集成服务的范围不包括协调办电及引电立杆,由甲方负责协调就近单位配合乙方就近引电接入。 3.确保点位实时预览流畅,不卡顿,如点位增加摄像头,需增加相应带宽。如遇线路故障,需2小时内排查出故障原因,8小时内修复故障,如遇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力,需48小时内排除障碍。如遇乙方及乙方上级单位任何要求,对线路带宽等信息做修改,乙方需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得到甲方允许后方可实施,否则如遇甲方工作需求但线路有问题导致点位不通,甲方工作不能开展,乙方在30分钟内需恢复线路原状况,否则扣除乙方此点位相应服务费。 4.对未更换摄像头具体要求:在平台显示预览效果及操作无障碍,流畅,摄像头运行正常情况下,无需更换,但需保证镜头干净,不影响画面显示。更换的摄像头,需乙方书面上报点位情况通知甲方,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正确设置摄像头的日期、OSD字符、IP地址等信息。 5.对已更换新设备具体要求:乙方更换新摄像头,需要有明确的点位信息,需要与甲方负责单位以书面形式记录更换的摄像头信息,并更改正确的IP地址、摄像头日期、OSD字符显示。乙方无法操作平台的前提下,需与甲方负责单位联系,由甲方负责单位指定专人更改新摄像头的参数(日期、OSD字符等信息)。其他要求: 1、履约期限:合同期限为1年,验收合格后且项目内容无实质性变化,可续签2年,逐年续签。 2、付款方式及条件:按月验收合格后,结算支付光纤租用费用 3、验收标准:所开通视频点位满足公安部、省公安厅一机一档要求,硬件性能满足接入条件;所用光纤线路畅通,点位在线。 4、质量保证期:三年 5、现场支持:(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 6、系统扩展、升级服务要求:前端设备支持远程升级,按照甲方要求满足公安部,省公安厅对视频前端图像质量要求,摄像机对接标准及安全接入的扩展及升级。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海红、马葳(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视频点位租赁光纤线路一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公安局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2-6号

联系方式:042931708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5路47-1号

联系方式:0429-3023831、30238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凯

电 话:0429-3023831、3023833

十、附件

附件:

内容提要

葫芦岛市公安局视频点位租赁光纤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中标金额为749,700元,合同期限为1年,可续签2年。

关键信息

  • 中标供应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
  • 中标金额:749,700元
  • 服务包括前端视频监控及数据专线,需更换160个摄像头
  • 质保期:3年
  • 履约期限:1年,可续签2年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提供前端视频监控及数据专线
  • 摄像头采购及安装集成
  • 一机一档录入条件
  • OSD字符要求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cjgg/202610/t20261029_27586207.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

相关标讯